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 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工作,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 织实施节能项目。
3.负责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 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 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 房屋权属管理、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 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 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保障城镇低收入 家庭住房工作,拟订城镇住房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 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 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并 监督实施。
5.负责建筑业发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指导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作;组织实施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管 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承担建 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验收备案职责。
6.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 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和农村建筑风貌引 导;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建设业务统计工作;参与其它村 镇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传统村落、 历史建筑保护和活化利用。
7.负责城市建设,负责市政道路、绿化环卫、城市 公厕、供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城市建设规划并指 导监督实施;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城市更新实施工作, 按照职责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标准;负责城市建设档案 工作;负责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
8.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组织贯彻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建筑安全 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 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 处 理 。
9.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市政设施抗 震设防监督管理,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
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 理 。
10.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执行,组 织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培 训;负责受理、调查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来信 来访、纠纷和矛盾。
11.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防空地下室建筑结 构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法规股、城乡建设管理股、建设市场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住建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建筑业总产值:年初设定增速目标20.00%,2025年应完成产值15.10亿元;10月市局调整增速目标至35.20%,累计需完成17.00亿元。1-9月完成产值10.38亿元,增速26.80%,正全力冲刺年末目标。
2.商品房销售面积:年度目标57,157.20平方米,1-11月累计完成49,435.06平方米,同比负增长10.10%,缺口7,722.14平方米,预计12月完成7,800.00平方米,可以完成任务。
3.房地产业投资:1-11月累计完成16,000.00万元,同比负增长59.55%,12月预计投资1,900.00万元,后续将强化项目调度推动投资回暖。
4.新增“六上”企业:8月将华宁安信诚业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县国运集团下属)纳入“六上”企业名单,1-11月营业收入1,081.70万元。
5. 方案编制与城市体检: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实施方案(含7个项目)、地下管网普查及排水管网健康度调查;委托编制的“十五五”规划、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及县城体检报告基本成型,为城市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6. 城市更新推进:计划实施的7个城市更新项目中,4个已开工,累计完成投资11,060.00万元。其中,县城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6,679.00万元,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90.00万元及中央财政性补助274.00万元,择木居保障性租赁住房争取中央补助94.00万元,城市危旧房项目争取中央补助160.00万元及省级奖励20.00万元。未开工的3个项目已完成前期筹备,正申报各类资金支持。
7. “美丽县城”提质:珠山路扩建(县城至沙河桥段)及4座配套桥梁通车,县图书馆建成投用,陶博物馆主体及室外工程完工进入装饰阶段,江华路路灯安装点亮并完成竣工验收,城市功能与景观品质同步提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368,171,51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171,511.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228,708.45元,增长19.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28,708.45元,增长19.56%;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实际执行预算过程中增加了历年项目经费拨付及还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所以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368,171,511.32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430.41元,占总支出的0.55%;项目支出366,141,080.91元,占总支出的99.4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228,708.45元,增长/下降19.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9,349.70元,增长22.98%;项目支出增加59,849,358.75元,增长19.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在实际执行预算过程中增加了历年项目经费拨付及还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贷款,所以导致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0,430.4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4,858.37元,占基本支出的92.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5,572.04元,占基本支出的7.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141,080.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南盘江国控断面水质巩固提升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南盘江水质。
2.律师服务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律师服务费。
3.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6,935,688.47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4.消防验收备案项目经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评审专家费用。
5.棚改土地成本费用补助项目经费25,484,032.44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
6.燃气管道更新项目经费55,000,000.00元,主要用于燃气管道老旧更新工程费用。
7.拖欠中小企业项目经费1,366,1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费用。
8.住房保障项目经费46,844,260.00元,主要用于还棚户区改造贷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老旧小区改造、配租型住房保障费用。
9.其他政府性基金项目经费229,459,4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原来债务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28,07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5.82%。与上年相比增加22,052,091.12元,增长60.96%,完成年初预算的3,651.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的。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84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完成年初预算的65.6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未按时拨付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26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0%,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4%。主要用于位职工的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事业编制单位1个,增加人员6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南盘江水质治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初未同意纳入预算,但在实际执行中,根据项目情况,增加了资金拨付。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871,043.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5%,完成年初预算的942.98%。主要用于支付住建系统各站所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事业编制单位1个,增加人员6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6,993,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还棚户区改造贷款、农村危房改造贷款、老旧小区改造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增加了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0.00元,决算为3,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4.00元,下降49.56%。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元,决算为3,9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98%。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4.00元,下降49.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14.00元,下降49.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下降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00.00元,支出决算为3,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14.00元,下降49.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元,决算为3,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98%。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有编制,实际没有车,所以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914.00元,下降49.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14.00元,下降1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陪同人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公务用车有编制,实际没有车,所以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县外及乡镇人员相互交流学习(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572.04元,比上年减少6,374.35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做到精打细算,严格控制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359,088,374.49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7,268.01元,固定资产79,383,767.3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56,037,338.16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75,586.3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75,586.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docx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