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名称:华宁宁州诗缘会所娱乐城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08月10日22时45分至2022年08月10日23时15分,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梁鑫(YYX15097)、高静(YYX15068)共同参与由华宁县公安局、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宁县政法委等多部门联合检查,在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其进行现场勘验。华宁宁州诗缘会所娱乐城当时正常营业,法人普梦媛不在场,其店内经理杨晓亚在场,执法人员对其场所内的307包房进行检查,发现包房内共有8名顾客在点唱卡拉OK,并饮用了酒水,经公安机关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其中有6人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含1名1岁婴儿),华宁宁州诗缘会所娱乐城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当事人华宁宁州诗缘会所娱乐城接纳未成年进入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肆仟元整(4000元)。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6日
(二)案件名称:玉溪星盛娱乐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案
案件情况:2022年8月9日15时59分(百度搜索引擎北京时间为准),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颖(25030021002)、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梁鑫(YYX15097 )根据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提供的案件线索,对微信公众号“玉溪市星盛娱乐有限公司”进行远程勘验。李颖使用电脑记录,梁鑫操作华为nova7 手机进入公众号,点击该“会员中心”显示有星盛APP下载,通过点击“下载提示”,页面跳转至“游戏列表一星盛娱乐”下载页面,该页面显示有星盛娱乐电脑版下载及星盛娱乐安卓版下载,点击安卓版下载页面跳转至手机QQ浏览器下载该应用程序,安装之后打开页面显示星盛娱乐主界面,显示微信登录、注册、账号登录等选项,页面右下角有版号: 1.0.0,主界面下未发现显示出版运营批文号、ISBN号、游戏备案号等,执法人员点击注册按键,显示用户名、密码两个选项,未发现实名注册功能,点击微信登录进入该游戏,点击游戏大厅进入后左侧显示有全部、捕鱼、休闲、 实体机四个功能模块, 点击全部功能,页面显示有斗地主、飞禽走善、百人牛牛等38个游戏功能,执法人员随机点击斗地主游戏功能,游戏能正常玩,点击百人牛牛游戏功能,也能正常玩,随后返回主页面,页面显示有充值、公告、会员中心等几个功能模块,通过点击查看上述几个功能版面未查询到相关游戏出版运营批文号、ISBN号等信息。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发现玉溪市星盛娱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刘云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30424MA6P3YUY9N ,所经营项目不包含网络出版服务。经远程勘验,玉溪市星盛娱乐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2022年8月10日10时40分至2022年8月10日11时45分;根据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交办的案件线索及前期远程勘验结果,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李颖(25030021002)、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梁鑫(YYX15097),进入到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锦绣宁州A9栋的玉溪星盛娱乐有限公司,对现场负责人刘云刚出示执法证,告知享有陈述、申辩,并可申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后,依法对其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该场所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持有《娱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424MA6P3YUY9N),经营范围: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软件开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乐园服务等。执法人员在现场负责人刘云刚的配合下,打开收银台电脑,登录星盛娱乐电脑桌面客户端,点击设备选项显示有游戏APP端内游戏的名称沙皇1代、花花世界秒杀版等游戏项目,点击商品选项可以查询到整个娱乐场所商品的售卖价格,下载《自定义报表》一份,报表记载了整个娱乐场从2022年1月1日至今所有消费充值情况。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拍照取证,并制作了一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该场所现场负责人刘云刚见证了整个执法过程。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涉嫌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2022年8月24日下午3时,玉溪星盛娱乐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刘云刚来我局接受调查询问,经调查取证,现查明:玉溪市星盛娱乐有限公司法定负责人刘云刚为吸引顾客,于2022年5月向广州某网络科技公司购买游戏模板,自己进行二次开发后,于2022年5月初上线其公司微信公众号平台并提供下载注册,运营一段时间后下架,并于2022年8月初再次上架微信公众号平台,该网络游戏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未经许可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其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1.罚款:贰仟元整(2000元);2.没收非法财物:用于开发和管理网络游戏的计算机1台。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9月26日
(三)案件名称:华宁爱尚娱乐城接纳未成年人案
案件情况:2022年08月10日21时37分至2022年08月10日21时53分,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梁鑫(YYX15097)、高静(YYX15068)共同参与由华宁县公安局、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宁县政法委等多部门联合检查,梁鑫、高静在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后,对其进行现场勘验。华宁爱尚娱乐城当时正常营业,法人普存明不在场,其店内经理沈正非在场,执法人员对其场所内包房进行检查,发现包房内共有2名顾客在点唱卡拉OK,经公安机关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其中有2人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华宁爱尚娱乐城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当事人华宁宁州诗缘会所娱乐城接纳未成年进入文化娱乐经营场所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之规定,应当给予当事人行政处罚。
处罚结果:1.警告;2.罚款:肆仟元整(4000元)。
处罚单位: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