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1月20日,省工信厅等9部门联文确认盘溪化工园区为第二批省级化工园区,为引领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提升化工园区现代化产业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厘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促进化工产业规范化、品牌化、集聚化发展,全面提升园区整体安全环保水平,决定起草《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十有两禁”释义》《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要求,以“布局合理化、资源节约化、安全规范化、生产清洁化”为指导思想,以坚持“安全第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原则,进一步明确园区产业发展、项目建设负面清单,制定《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分别为《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发展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和《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三、起草过程
为更好推进该项工作,园区管委会明确了责任领导,成立资料编制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化工园区实际梳理制定了《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最后,根据各相关部门和专家修改意见和建议,对方案文本进行最后的修改完善,形成最终送审稿。
四、起草期间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向县级涉及管理的6个相关职能部门,以及6个市级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到修改反馈意见2条,采纳2条。
五、起草的主要内容
(一)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发展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规划区域内新增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和园区内现有化工项目。
2.政策依据
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等法规及政策为依据,结合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发展实际制定。
3.目录分类
《产业“禁限控”目录》分为限制类项目目录和禁止(淘汰)类项目目录。(详见附件)
4.执行要求
明确了列入《产业“禁限控”目录》限制类、禁止(淘汰)类的项目的定义以及管理执行方法,同时明确了对目录之外且非中央、省、市明确限制、淘汰和禁止的为允许类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的管理执行方法。
5.附则相关内容。
(二)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等全环节。
2.政策依据
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目录实施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20〕38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项目安全准入条件(试行)的通知》(云安办〔2022〕1号)等为主要依据,参考目前国家各部委明令禁止、限制和控制的危险化学品,以及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危险化学品,结合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现状制定。
3.目录分类
《危化品“禁限控”目录》分为禁止部分目录、限制和控制部分目录。(详见附件)
4.执行要求
明确了列入《危化品“禁限控”目录》禁止、限制和控制部分的危险化学品定义及其管理执行办法。
5.附则相关内容。
六、征求意见
现就《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您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3月14日至3月19日期间,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向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反馈。
一、电话:0877-5016396
二、电子邮件:247103379@qq.com
三、信件: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泉乡新城1002室(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禁止、限制和控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