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2023年第5号(总第511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22年7月1日至8月31日,对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是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统一领导和管理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主要工作职责: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资产有偿使用、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矿产资源管理、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实施、实施地质灾害防护标准等。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调查确权登记地理信息股、开发利用保护及行政审批股、国土空间及城乡规划股、矿产资源管理及生态修复股。下设10个事业单位,其中: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财务独立核算,其余8个事业单位由局机关统一核算。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自然资源局人员编制87人,实有在职人员66人,空编21人。其中局机关内设6个机构,核定行政编制16人,实有在职人员14人,空编2人;部门下设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1人,实有在职人员52人,空编19人。车辆编制1辆 ,实有车辆1辆。
2021年年初县财政批复华宁县自然资源局的预算经费 1 286.53万元(县本级财政补助),其中:基本运行经费841.23万元,专项经费445.30万元。预算执行中调增预算补助3 556.51万元,其中:调减县本级基本运行经费67.03万元,追加专项补助经费3 623.54万元。财政全年下达预算指标合计4 843.04万元。
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本年收入3 624.29万元(财政拨入经费 2 212.04万元,其他收入1 412.25万元),上年结余1 218.75万元,收入合计4 843.04万元。支出合计4 843.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4.20万元,专项经费支出4 068.84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县自然资源局积极争取资金,保证了单位正常运转及各项工作的开展,基本能执行经费收支预算,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能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财务核算基本符合有关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但审计也发现县自然资源局存在部门预算缺乏约束力、决算报表反映不实、公务用车运行费不降反增的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算缺乏约束力。
(二)决算报表反映不实。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不降反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对部门预算缺乏约束力的问题,责成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对决算报表反映不实的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应严格按照预算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并根据实际支出编报决算;对公务用车运行费不降反增的问题,责成华宁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控制和压缩行政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宁县自然资源局今后将加强与财政沟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年终如实反映决算报表;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