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16年-2018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审计结果
2023年第1号(总第507号)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22年2月至4月,对华宁县2016年-2018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项目批复及实施完成情况
2016年至2018年,玉溪市财政局以玉财农改〔2016〕41号等文件下达华宁县“四位一体”建设项目6项(2016年4项、2017年及2018年各1项),批复投资3633.4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300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因用地手续未落实导致项目推进困难,玉溪市财政局以玉财农改〔2018〕2号等文件,同意将盘溪镇乐士塘村调整变更到华溪镇甫甸社区实施,对部分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进行调整。项目于2016年11月开工,于2021年9月通过乡镇(街道)及县级验收。
(二)项目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情况
华宁县6个“四位一体”建设项目的施工中标单位为云南华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金额合计2804.83万元。截至2022年3月,除华溪镇甫甸社区及宁州街道右所村未完成审核外,其他4个项目认定结算金额1855.09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3月,项目资金来源合计2861.91万元,其中:县财政拨付2506万元,村、社区自筹355.91万元。支出合计2514.10万元。账面收支余额347.81万元。
(四)工程完成投资情况
华宁县2016年至2018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经审计、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确认完成投资3094.25万元,其中:宁州街道862.57万元,华溪镇1433.65万元,盘溪镇281.08万元,青龙镇517.03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应付未付工程款842.04万元,县财政未拨项目资金49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合同制及监理制管理,财务收支清楚。项目实施改善了村组基础设施短板,扶持了一批集体经济产业,其中华溪社区年均投资收益40.35万元(收益率5.2%),盘溪磨砂塘村年均投资收益20万元(收益率16.47%);但存在招投程序不规范、损失浪费财政资金及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华溪镇华溪社区“四位一体”项目中标单位涉嫌围标串标;
(二)2个“四位一体”项目未公开招标;
(三)未办理土地征用审批手续,违规占用土地43.27亩;
(四)青龙镇城门硐村“四位一体”农家乐工程出现墙体开裂、地面下沉等质量安全隐患;
(五)损失浪费项目资金19.33万元;
(六)擅自调整项目资金211.47万元;
(七)虚列投资完成额17.57万元;
(八)项目资金结余398.36万元;
(九)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0.99万元;
(十)多付工程款6.12万元;
(十一)4个项目建成后闲置,未发挥效益;
(十二)未完成批复建设内容;
(十三)办理竣工结算手续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涉嫌围标串标及未公开招标、违规占用土地及损失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青龙镇城门硐村“四位一体”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要求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完善;对擅自调整项目资金及虚列投资完成额的问题,要求及时调整账务;对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应减少财政拨款;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对多付工程款的问题,要求收缴省财政;对4个项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要求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对未完成批复建设内容的问题,要求今后应严格按批复建设内容和规模实施;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加快工程结算审核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建议: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检查,规范项目建设;加强管理,按最终认定结算金额调整项目完成投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华宁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加以整改。对涉嫌围标串标及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县住建局已回复;对违规占用土地及损失浪费项目资金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查处;对青龙镇城门硐村“四位一体”质量安全隐患问题,正在整改,县财政局正在与勘察设计及监理等单位对接,计划近期查清工程质量情况;对擅自调整项目资金及虚列投资完成额的问题,已进行账务调整,已整改;对项目资金结余的问题,已整改;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整改;对多付工程款问题,已收缴省财政,已整改;对4个项目未发挥效益的问题,正在整改,其中:1个项目已对外出租,3个项目正在洽谈出租事宜;对未完成批复建设内容的问题,已整改;对办理竣工结算手续进度缓慢的问题,已整改。
对于审计提出的建议,华宁县财政局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