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华宁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18日至10月20日,对华宁县2021年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共抽审部门、单位18个,个人38人。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截至2021年9月底,华宁县共收到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8 653.18万元(中央35 899.78万元、省级2 753.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7 84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 168.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 636万元。
华宁县按照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具体用途和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组织做好资金分配管理工作,但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存在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财政部门滞拨资金,直达资金拨付方面存在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
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财政部门滞拨资金14 927.26万元,其中:未在30天内及时分配4 751.74万元、尚未分配10 175.52万元。
(二)直达资金拨付方面
抽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拨付情况,存在:
1.将资金划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发放75.19万元
2.将资金转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发放58.95万元
(三)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未按资金具体使用用途和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资金7.6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华宁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
(一)对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的问题
鉴于未及时分配4 751.74万元截至审计日已下达分配、本次审计不予处理,县财政局应将尚未分配10 175.52万元及时分配下达。
(二)对直达资金拨付方面的问题
各学校今后不得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和工作人员个人账户上发放,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三)对直达资金使用方面的问题
由华三中、华四中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7.6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应加强对各学校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的支出监管,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针对存在问题,审计建议华宁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应加强对直达资金的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相关管理要求及用途使用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一)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
尚未分配10 175.52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分配。
(二)直达资金拨付方面。
县教体局下发了《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统一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发放形式的通知》,今后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三)直达资金使用方面。
未按资金具体使用用途和相关管理要求规范使用资金7.64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同时县教体局下发了《华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的通知》,要求各学校今后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所提审计建议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