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对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的意见,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于近期举行《华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华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6月上旬举行,具体听证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基本条件: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了解国家有关污水处理费价格政策情况,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等)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办法:消费者参加人以自愿报名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经营者参加人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相关主管部门推荐;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参加人,由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根据规定,聘请或委托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四、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名额
(一)听证代表名额确定35名。分配名单如下:
1.人大政协2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
2.经营者2名。其中:供水企业1名、污水处理企业1名。
3.消费者19名。其中:消费者协会1名;居民代表14名,其中:县城12名,乡镇2名;工业企业1名;经营服务行业2名;离退休干部1名。
4.部门11名。其中:水利局1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名;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华宁分局1名;财政局1名;市场监督管理局1名;信访局1名;5个乡镇(街道)各1名。
5.律师1名。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人,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三)新闻媒体,由县发展和改革局邀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符合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条件的,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详细资料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或者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华宁县政府一办公区六楼605室(价格收费与调控监测股);网上报名请登录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huaning.gov.cn/hnxzfxxgk/jgjg3448/),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发送至hnfgjjgysf@163.com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一)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按相关规定在2号公告对外公开,并于听证会举行前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就《华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草案)》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报名表
(联系人:魏德勇 何志华 电话:0877--5020797)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华宁县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