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2024年第2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玉溪市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0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整顿办函〔2010〕50号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的通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等标准的要求。等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总汞(以Hg计)、毒死蜱、阿维菌素、啶虫脒、氧乐果、吡虫啉、克百威、噻虫胺、二甲戊灵、甲拌磷、腈菌唑、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氧乐果、噻虫嗪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被抽样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华宁宁州李丽英蔬菜摊销售的“线椒”“噻虫胺”超标。
对上述被抽样单位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2024年第2期)食品抽检不合格-20240205-华宁县(食用农产品).xls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华市监处罚〔2024〕21号)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