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河长所在单位、联系部门,宁州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持续压实河湖长制管理责任,保持河湖管护工作连续性、稳定性,按照县委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动各项工作机制协同联动的工作要求,结合县级领导调整和工作实际,并征求县级领导意见后,现对县级河(湖)长和联系部门进行调整,名单附后。
请县级河(湖)长牵头抓总,继续抓好巡河、清河和河湖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协调解决管理保护、日常运维、问题整改等方面的难点、堵点问题,稳步提升河湖治理管护水平,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质量。联系部门要当好河(湖)长“参谋助手”,紧盯河湖“四乱”、水污染、河道淤积、岸线管护等问题,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好协调、指导、督办、整改等工作,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联动共治体系,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
自发文之日后,若县级河(湖)长发生变动的,由接任的县级领导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华宁县县级河(湖)长名单.pdf
华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