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根据中共华宁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及公布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工作提醒函》(便笺〔2024〕26号)要求,现将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一是华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设定的在华宁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共11项。2024年按照部门职能依法受理行政许可事项共28件。二是自然资源局赋权乡镇(街道)行政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事项1项,赋权方式为委托,全力推进赋权事项高效规划运行。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及公共服务。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抽查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抽查后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抽查对象进行整改。2024年抽查完成1家土地复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录入云南省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及监管平台。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服务。华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驻华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力推“一网、一门、一次”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信息化综合受理平台规范化运行;上线不动产登记缴费及电子票据一体化系统,压缩办理时限;强化便民利企措施,设立不动产登记“企业专窗”,事先导服,为企业延时服务、假日服务;制定一次性告知制度,推进部门信息共享。2024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23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29本,收缴不动产登记费302850元。四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公平竞争审查2件。
(二)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履行法律顾问聘用制。
1.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2024年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华宁县耕地保护全流程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合法性审核及备案1件,备案审查率100%。
2.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行政执法各环节,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2024年法律顾问对拟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审查10件、土地整治及泥石流项目合同等合法性审查38件,审查率100%。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华宁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改革为华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后上报执法事项7类149项,制定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制定《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及计划,开展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轮训7次463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3.开展云南省“区域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试运行,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制度,2024年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件、从轻处罚2件、免于处罚1件,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运用国家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录入行政许可28件、行政处罚案件27件。
5.抓源头治理,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全面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2024年开展日常监督巡查610次,参加巡查1261人;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4件(其中:土地24件、规划7件、矿产3件),正在办理19件,已办结15件,收缴罚款2343966.52元;落实两法衔接制度,移送公安机关1件,正在准备材料移送2件。
6.抓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是做好事故隐患防范,对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5次,查出一般事故隐患并督促整改完成23项;组织矿山企业学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及部署工作5次,受教育人数95人。二是配合县治超办开展联合治超检查排查货运源头单位60家次,出动检查300人次,开展宣传教育60家次,签订安全承诺责任书12家。
(四)健全应急制度,提高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制定《华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案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发布地质灾害预案信息,及时、有序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2.宣传地质灾害应急措施,组织群众地灾紧急撤离或转移演练。2024年完成各乡镇街道地灾隐患点防灾演练5次689人,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地质灾害宣传培训7次712人;发放地灾宣传手册及资料700余份。
3.加强地灾监测预警,对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向指挥部提供应急防治和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全县共设立地质灾害监测点136个,其中监测预警点48个,监测员138人。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全面推行信访工作法治化,实行重点矛盾纠纷稳控化解任务分解清单管理,对涉及重点涉稳问题及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制,积极落实化解稳控责任。2024年共受理信访件58件,已办理50件,正在办理8件。
2.执行重大活动期间维护社会稳定信访维稳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领导接访下访、带头值班制度,零报告期间每天向华宁县信访局报送当天的信访情况。
3.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支持法院依法受理 和审理行政案件。2024年应诉行政诉讼案3件,民事诉讼2件;已审结4件,未审结1件。协助市级行政复议案办理1件。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承办县人大、政协委员会交办提案共10件,其中:人大交办4件,政协6件;10件均已办理回复提议委员,并将办理情况分别报送县政协提案联络委、县人大选联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
2.加大案卷评查工作力度,督促案件整改。一是完成2023年度案卷评查15件,其中:行政处罚5件、行政许可10件;行政处罚合格5件,行政许可优秀5件、合格5件。二是开展2024年度日常案件评查48件次,其中:土地32件次、矿产6件次、规划10件次。
3.支持配合司法部门开展行政监督,认真办理“三书一函”,自觉接受监督。2024年收到县法院司法建议书1件,按照建议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报告。
4.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时报送工作情况报告。
(七)持续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1.突出重大宣传日法治宣传工作。以4.15国家安全日、4.22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土地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周宣传活动为契机,重点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积极参加各部门联合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6次,出动宣传人员18名,悬挂横幅标语6条,设立咨询点6个,向过往群众发放自然资源领域宣传折页、手册、漫画等普法宣传产品1200余份、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海报2500余份。
2.突出重点领域普法。一是制作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布标50条,宣传标语45条,发放自然资源宣传折页及手册760余份、加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宣传海报600余份;对宁州街道、青龙镇、通红甸乡开展支部书记耕地流出整改业务专题培训三次94人。二是突出宣传重点内容、重点领域开展法律“进企业”工作。深入重点矿山企业,开展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等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3次23人,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3.突出重点宣传人群,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在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边执法边普法”,向违法行为人当场宣传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违法行为后果。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制气氛仍不浓厚。领导干部法律根底较差,学法意识不够浓厚,个别工作人员思想仍停留在老的工作经验上,不注重学法用法,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有待提高。
(二)信访渠道的逐步拓宽,信访群众维权意识增强,期望值较高,信访问题难度越来越大。缺乏信访人上访信息情况的跟踪,信访信息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掌握。
(三)部门执法职能交叉、边界不清,影响行政执法力度。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制定《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2.强化督促落实。于2023年12月15日,按时向县政府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华宁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主要负责人年终作出学法用法述法报告,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把能不能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2024年自然资源局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履职能力强的干部1名。
2.强化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考察。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列入局党组会议、年度培训学习内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61人。
3.开展宪法法律教育,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一是12.4国家宪法日,组织职工开展专题宣传教育1次34人。二是新录用的公务员2人参加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宪法宣誓活动,并将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重要内容。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华宁县中心城区及青龙镇等4乡镇集镇中心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测算初步成果(草案)听证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项,强化公众参与程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2.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会议上最后发言制度,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全部如实记录,不同意见如实载明。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坚决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二)持续强化宣传力度,弘扬法治精神。紧抓乡村法治宣传教育这个“薄弱点”,利用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法律知识,大力提升群众学法、懂法、守法自觉性。
(三)科学合理分配任务,压实各项工作责任。明确法治队伍责任分工,把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内容。
(四)深入推进法治学习,优化队伍建设。实施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教育引导、推动实践养成,引导领导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办理和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
(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工作。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严格耕地用途管控,强化项目用地管理,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工作要求。
(六)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日常巡查、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达到刑事责任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