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县残疾人事业的有关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听取残疾人意见建议,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发挥好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解困、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残疾预防、核发《残疾人证》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指导乡镇(街道)残联的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开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
(六)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股、残疾人就业服务所。
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以党建为引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县残联始终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发挥残联组织政治作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导好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政治任务。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县残疾人工作者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用好反面典型案例,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使广大干部职工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全年组织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三会一课”14次,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学习10次,开展党纪党规学习7次,提高“第一议题”质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残疾工作的重要指示,努力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党建和工作业务融为一体,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努力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升班子的履职能力。一是关注网络舆情动向,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2次,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二是加强职工微信群管理,筑牢舆论宣传阵地;三是强化教育引导,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进一步增强政治鉴别力;四是强化不稳定因素排查,为民服务解难题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预防、减少和消除舆情造成的影响,维护残联的公信力,为残疾人工作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纪律保证。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任务,完善工作台账,动态记录和反映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二是强化纪律教育,定期开展党纪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及时制止和纠正干部职工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筑牢思想防线;三是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避免或减少失误;四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等重要党务政务事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扎实推进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分管县级领导安排部署和参与研究集中整治工作10次,强化了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华士斌、理事长毛忠文任组长、副理事长张福保任副组长、乡镇(街道)残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上级残联和本级纪检等部门工作,认真填报和收集整理相关台账资料。专门召开党组和执行理事会会议安排部署7次,召开系统内动员会1次,学习会议7次,调度会7次,工作推动会1次。二是制定方案和完善制度。对照《玉溪市涉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华宁实际,制定出台了《华宁县残联涉残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聚焦7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为做好专项整治夯实基础。借助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和问题线索公告。2025年5月15日制定并印发《华宁县残联残疾人证动态管理制度》。三是自查问题和立行立改。围绕省、市残联下发的疑点数据认真核实,发现问题条数35个,涉残资金兑付12个,残疾人服务8个,学籍、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15个。完成整改问题33个。上报问题线索6个,已被采用。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强化残疾人服务质效,维护了残疾人权益。
(五)全力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助力乡村振兴。围绕确保残疾人不愁吃、不愁穿的目标,积极做好全县118名残疾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防止返贫,选派1名优秀干部到宁州街道那果村驻村开展定点帮扶,助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4人深入帮扶村调研指导工作4次,与帮扶村共同协商研究帮扶工作,督促指导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主动对接帮扶需求,落实帮扶目标任务,集中力量帮助定点帮扶村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难点问题.
2.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配合民政部门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保障范围,提高对困难残疾人的综合保障能力,动态管理发放对象。2025年1月至10月全县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2029人次,383.39万元(其中生活补贴22130人次,199.17万元;护理补贴19899人次,184.22万元)。
3.保障残疾人病有所医。华宁县残联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主动协同多渠道再次做好相关人员2025 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分别2次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残联,通过各种方式及时与本人取得联系,耐心细致做好上述人员参保缴费工作:主要领导带领工作人员深入残疾人家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和动员活动,确保每一位残疾人都能知晓政策、顺利参保。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原则,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困难。
4.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开展扶持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帮助农村困难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接受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农村实用技能,切实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发展和增收能力。根据《玉溪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云南省“十四五”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培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培训机构采用集中授课、讨论交流、现场观摩讲解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乡镇(街道)残联集中残疾人到指定地点由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根据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11月25日至11月27日投入资金5.85万元举办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养殖培训,培训人数45人;通过培训帮助全县农村困难残疾人学习劳动技能,发展生产,促进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六)送温暖慰问困难残疾人。
一是重点关注留守残疾老人、留守残疾儿童等困难群体,全县共排查出留守残疾老人10人、留守残疾儿童3人。对重点关注人群开展经常性入户访视6次27人次,给予人文关怀和政策照顾。二是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89户(其中包括慰问留守残疾老人、儿童5人),发放慰问金4.45万元,为困难残疾人送去县委县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七)全方位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1.实施“慈善玉溪光明行”项目。在全县组织实施“慈善玉溪光明行”项目,完成白内障患者筛查630人、免费实施白内障手术279例,翼状胬肉手术137例。
2.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为残疾人适配各种康复辅助器具118件,其中适配轮椅75辆(含电动轮椅)、护理床12张、座便椅14个、助听器1台、单手T型手杖3支、单手四脚杖5支、沐浴椅2把、腋拐3副、助行器3个
3.稳步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残疾儿童救助工作全年受理申请32人,审批32人,32人中有一名残疾儿童残情加重,经康复机构诊断无法进行康复,有一名残疾儿童申请到上海复旦大学眼耳鼻喉科医院进行人工耳蜗植入,其余30人已按监护人意愿分别转介至玉溪市三院、玉溪市儿童医院、华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康复治疗。
4.持续开展重度精神残疾人免费康复治疗。转介66人次严重精神残疾人到玉溪市二院、玉溪惠康医院住院治疗,目前正在核对数据待下一步结算。配合县卫健局对110名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提供药物治疗,对全县精神障碍进行专项排查,做好精神卫生试点工作。
5.“义肢助残”项目。配合民政做好“义肢助残”项目(假肢装配及助听器适配)前期筛查,符合条件人员72人;配合民政做好智能假肢筛查工作,筛查符合条件人员42人。
6.阳光家园计划。阳光家园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省级下达2025年居家托养服务任务190人,标准1500元/每人/每年。经过前期筛查拟定受助人员名单,制定实施方案,询比采购文件,通过理事会及党组会审核,确定受助人员名单,确定实施方案,政府采购网站进行公开招投标,目前已正式启动服务。
(八)认真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1.多措并举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联系,实时掌握全县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就学情况;积极选送盲、聋、哑以及智力残疾人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学习;积极做好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为残疾学生提供“一对一”的教育,为家长提供孩子康复指导。
2.开展扶残助学圆梦工作。对全县当年考取大中专院校、市属重点高中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给予一次性救助1000-5000元,省级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025年9月录取2026年受资助大学新生14人,其中残疾学生2人,残疾子女12人;2025年9月录取2026年受资助高中生15人,其中残疾学生5人,残疾子女10人;2025年9月考取2026年资助(市县残保金)贫困残疾人及残疾人子女大中专生15人,其中残疾学生3人,残疾子女12人。对中小学在校残疾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200-600元,保障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九)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按照无障碍改造对象条件要求对2025年度需要完成的1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进行初步筛选,并且抽调相关人员协同市残联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及涉及的乡镇残联理事长、村(社区)基层残协依照改造需求统计表,入户制定“一户一册”改造方案。在项目开工前,深入涉及改造项目的青龙镇、华溪镇、通红甸乡、宁州街道召集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理事长、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及施工方负责人召开施工前动员会议及实地指导工作,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实施的重点和要求,为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目前已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残疾人对改造项目满意度调查达到100%。
(十)多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比例就业认证年审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扎实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年审工作。全年共完成15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年审任务,经核查,这些单位累计安排残疾人就业33人,有效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残疾人就业法定义务,推动按比例就业政策落地生根。
2.就业创业扶持项目精准申报
聚焦残疾人就业创业关键环节,积极争取各类扶持政策,为残疾人创业就业赋能增效。一是为1名2025年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成功申报求职补贴,缓解其求职期间的经济压力;二是推荐申报“十百千万工程”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户5户、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补助5户,以典型示范带动更多残疾人投身创业实践;三是为1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报省内劳动力转业就业补贴,助力其顺利实现就业转型。
3.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精准服务
针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难题,建立“一生一策”帮扶机制,提供全流程就业服务。对1名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开展调查录入、岗位推荐、服务登记等工作,每人累计服务3次,量身定制就业帮扶方案。通过系统的就业培训服务,该毕业生已进入实习阶段,为正式就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平台,举办2025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专场招聘及“就业帮扶 助残圆梦”主题直播带岗活动,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高效对接桥梁。
4.残保金征管与资金梳理成效显著
配合财政、税务部门,扎实开展2021-2024年华宁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追缴工作。梳理出残保金未缴记录44条,通过多方协调、精准催缴,累计追缴入库315.55万元,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同时,全面梳理2021-2024年中央省级涉残资金使用情况,总资金规模513.54万元,已支出209.76万元,结余可统筹收回资金165.65万元,待财政拨付资金137.78万元,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透明。2025年度完成残保金征收29户246.35万元入库.
5.就业援助月活动扎实开展
以“就业援助月”为契机,开展系列帮扶活动。累计走访残疾人家庭10户,深入了解残疾人就业意愿、技能水平及生活状况;登记有就业需求且具备就业条件的失业残疾人5人,建立健全就业需求台账。联合县人社局举办招聘会3场,组织20名残疾人参与招聘活动,为残疾人与用人单位搭建面对面沟通平台,助力残疾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
6.岗位开发与跟踪回访同步推进
主动深入1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走访拓岗,成功开发就业岗位2个,为残疾人争取更多就业机会。同时,加强对已就业创业残疾人的跟踪服务,实地回访2024年助残就业“十百千万工程”就业创业示范户4户,详细了解其生产经营、生活状况及存在的困难,及时提供针对性帮扶,助力示范户稳定发展。
7.残疾人职业基地建设积极申报
按照省市残联相关要求,精心整理华宁县职业中学残疾人职业基地建设佐证材料,完成一卷申报材料编制上报工作,全力争取政策支持,推动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规范化建设,为残疾人提供更优质的培训场地与资源。
8.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完成云南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暨量化分级年审6家,通过年审督促机构规范经营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对6家盲人按摩店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现场提出整改建议,提醒盲人朋友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经营防线;三是为5家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申报规范化建设量化分级补助,激励机构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
9.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促进全面发展
积极组织残疾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与归属感。选拔5名华宁籍残疾人(翟有福、杨继林、许光明、袁进)代表云南前往广西南宁,参加第15届残疾人健身周全国主场活动,通过参与健身活动,展现华宁县残疾人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十一)高度重视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接待来访人数125余人次,答复在12345市长服务热线转接的政策咨询6件,信访救助困难残疾人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0.9万元。
(十二)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残疾人证办理工作。
1.残疾证新办理290人、注销245人、换领到期证件12本、残损换新证件4本、变更残疾等级51本,基本资料更新4本,迁移2本,重新分配区划3本,全县共有持证残疾人6404人。
2.组织县医院评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重点培训办证流程、评定标准及责任追究制度,参训人员10人次。建立“受理-评定-审核-批准”四级把关机制,对申请材料、评定结论进行全流程核查,坚决杜绝“人情证”。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材料分类存档,实现纸质材料全年归档。
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和部署,全面了解掌握本年度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建立健全持证残疾人的基础数据库。按照上级残联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华宁县全国持证残疾人状况调查工作。现已完成数据采集上报工作。2025年10月完成状况调查持证残疾人6412人;已填表6364人,未填表48人(其中查无此人9人、已搬迁6人、空挂户12人、外出2人、注销19人)。
(十三)认真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为加强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备战云南省第十三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七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14名残疾人参加玉溪市残疾人运动员苗子选拔。利用全国助残日、“三八”维权月、爱耳日等,上街开展残疾人政策法规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
(十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打造。华宁县2025年拟实施残协规范化建设点2个,分别是城关社区和那果村委会,每个点建设经费5万元,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3,481,01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39,616.26元,占总收入的98.8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400.00元,占总收入的1.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04,131.95元,增长40.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93,806.46元,增长98.9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325.49元,增长1.03%。主要原因是涉残领域整改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2025年度支出合计3,470,35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734,354.50元,占总支出的49.98%;项目支出1,736,000.21元,占总支出的50.0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3,470.40元,增加40.1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046.24元,下降18.06%;项目支出减少900,009.62元,增长205.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涉残领域整改项目资金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34,354.50元,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9,569.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785.13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残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6,000.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748,461.76元,主要用于阳光家园计划223,800.23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432,977.09元、基本康复服务4,794.71元、精神残疾康复86,889.73元。
残疾人就业项目经费573,300.00元,主要用于阳光家园计划237,000元、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210,500.00元、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15,000.00元、助残就业同奔小康创业就业行动103,000元、残疾人助学项目经费7,800元。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目经费411,238.45元,主要用于付2025年春节慰问35,000元、付困难残疾人办证补贴9,000元、残疾人助学项目经费66,5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改造270,000元。白内障工作经费30,738.45元。
行政运行支出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付2025年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部门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9,616.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1%。与上年相比增加1,023,906.46元,增长42.38%,完成年初预算的169.21%。主要原因是2025年没有预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导致完成年初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无此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00元,无此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此项目支出。
2.购置车辆0辆。开展内容包括:无此项目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此项目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此项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85.13元,比上年增加16,629.59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2025年纳入办公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42,645.13元,邮电费支出1,440.00元,工会经费支出600.00元,福利费6,3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4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1,125,121.68元,其中,流动资产13,523.44元,固定资产1,111,598.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上传).docx
2025年华宁县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