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市委、市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
(七)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1个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内设机构8个、纪检监察室8个,派驻(出)机构8个,县委巡察机构6个,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1个。具体明细内设机构如下:
1.机关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
2.纪检监察室8个: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
3.派驻(出)机构8个: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林草局纪检监察组、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派驻人大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协纪检监察组、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派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4.县委巡察机构6个: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一组、县委巡察二组、县委巡察三组、县委巡察四组、县委巡察信息中心。
5.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1个。
本部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决算的行政单位名称是: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8人。其中:行政编制8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比上年同期增加4人。变动原因是:本年行政人员增加0人,事业人员增加4人(其中:新招考录用3人,调入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政治监督干出护航发展新态势,保障大局坚定有力
一是监督首责更加深化。动态更新并精准围绕政治监督任务清单,将市委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县委30项重点工作和县域经济发展、生态环保、社会治理、党的建设四项重点工作纳入监督“一盘棋”。全年围绕监督重点开展常态化监督11轮次,累计发现问题387个、问题线索122件,有效推动6项关键改革事项突破瓶颈、落地见效。二是监督靶向更加聚焦。聚焦学习教育“学查改”,围绕贯彻落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树新风,采取“专班制+清单化”模式深挖细查,立案查处20件2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通报曝光案例9起10人,专题向县委常委会汇报近五年全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并落实9项重点监督任务清单,编印反面典型案例警示录。深入开展违规饮酒、长期违规挂账公务接待、干部作风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发现并反馈问题44个,坚决刹住违规吃喝歪风,有力整肃党风政风。三是巡察利剑更加锋利。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年内完成3轮对统战、国资集团公司等重点部门,以及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基金、教体系统等重点领域的政治巡察,共发现问题582个,推动立行立改28个,移送问题线索38件,发出巡察建议书2份,形成乡村振兴领域项目管理突出问题等高质量专题报告2份,推动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70项,巡察的震慑力、穿透力和贡献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审查调查保持惩治腐败强震慑,治理效能系统深化
一是信访“前哨”作用更加灵敏。畅通信访渠道,推行“下沉监督、一线遍访”,全年接收信访举报306件,办结237件,实名举报办结反馈71次,满意率持续提升。分析研判检举控告类125件,转化为问题线索105件,转化率84%,为审查调查提供精准靶向。二是以案开路的态势更加凌厉。坚持“一案双查”,既查腐败案件背后的作风问题,也深挖作风问题隐藏的腐败线索。全年共处置问题线索518件,立案155人,处分103人,留置12人,移送审查起诉9人,挽回经济损失2853.56万元。严肃查处了县政府办原副主任李晓龙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一体推进三不腐力度不减。三是标本兼治效果更加彰显。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年督促发案单位开展警示教育24场,1609人次接受教育;编印、通报典型案例12批28起。深入分析全县政治生态并形成专题报告,发出纪检监察建议40份,推动相关领域建章立制16项,推动实现从个案清除到重点领域整治,再到政治生态净化的深化拓展。
(三)清廉建设构筑风清气正新生态,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
一是统筹推动更加有力。高位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和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县委常委会纪专题会6次专题研究,县委主要领导批示12次,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55次,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共同约谈责任落实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部门“一把手”19人,3个县级监督指导组开展专项督导3轮次,发现问题145个,发出督办通知47份。二是责任融合更加紧密。集成集束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华宁实践和集中整治点面结合、同向发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协同机制,以“清单化+项目化”统揽清廉云南建设和集中整治,定期组织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会商,班子成员带队召开专题面谈会,开展实地重点督导,推动职能部门移送有效问题线索162条,发现问题1698个,推动整改1570个。聚焦“8+3+1”整治项目和16项重大民生实事,围绕殡葬、乡村振兴等24个“小切口”,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到人,运用“兵团化”“一案一协作”模式攻坚。三是成果转化更加可感。建立问题、整改、民生实事“三本台账”,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70个。殡葬领域立案15件15人,留置3人,追回集体资金60余万元,推动服务项目缩减、费用降低,建立收费标准等制度16个,督促兑付惠民殡葬补贴1327.7万元,惠及群众3177人;推动组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督促完成3个地质灾害点治理和292户危房改造;推动拨付拖欠的义务教育营养餐资金3956.34万元、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9980.92万元,协调发放环卫工人补贴等181.12万元,切实让群众在集中整治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四是廉洁氛围更加浓厚。坚持文化浸润,建成全县廉洁文化中心并对外开放,接待参观5000余人次;开展廉洁专场文艺演出;打造廉洁机关、廉洁陶商圈示范街区等特色阵地;推出《爱民如子的刘大绅》等清官廉吏故事,制作“主播话清廉”系列节目让廉洁文化浸润更加深入,廉洁氛围更加浓厚。
(四)“三化”建设夯实纪检监察硬支撑,履职根基不断筑牢
一是制度体系更优化。在全市率先成立纪检监察信息技术保障中心并及时充实人员4名,为信息化赋能监督打牢基础;不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拟调整撤并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新成立2个纪检监察室,推动编制资源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修订完善“室组地”联动及“组组”协同工作机制、巡察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二是质效导向更突出。坚持分级分类培训,邀请专家开展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等专题培训9场次、业务培训15次,参加上级测试20场。实施“1+N”导师制和跟案锻炼,培养干部15名,选派干部8人次到上级机关学习锻炼,全面提升干部实战能力。开展规范办案行为暨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专项治理,围绕措施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安全等重点环节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质量评查案件301件,发现并整改问题45个;开展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432件,以查促改,推动业务能力全面提升。三是队伍建设更加过硬。突出“严管”,激发队伍活力,结合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查摆作风问题561个,制定整改措施705项。常态化开展内部监督检查30次,批评教育等方式处理干部5人。做实“厚爱”,加强组织关怀,为退休干部举行荣退仪式,慰问困难、生病干部7人次,为2名干部争取“利剑补助基金”4万余元,不断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收入合计18,829,83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29,837.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480,123.77元,上升8.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80,123.77元,上升8.5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比去年增加2,291,994.50元,上升15.16%;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811,870.73元,下降36.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支出合计18,829,837.45元。其中:基本支出17,408,249.24元,占总支出的92.45%;项目支出1,421,588.21元,占总支出的7.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480,123.77元,上升8.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1,994.50元,上升15.16%;,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811,870.73元,下降36.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25年度发放了10个月的公积金、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事业人员增加4人增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等;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了上级投入经费811,870.7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16,254.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009,638.15元,占基本支出的91.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8,611.09元,占基本支出的8.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1,588.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421,588.21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华财行〔2025〕40号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经费908,045.55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其中:办公费689,374.87元,差旅费28,235.98元,物业管理费187,000.00元,水费1,034.70元,劳务费2,400.00元。
2.华财行〔2025〕85号 车辆购置经费166,542.66元。主要用于支付新车购置费用及购置附加税费用等。
3.玉财行〔2024〕253号、华财行〔2025〕123号乡镇纪委办案经费250,000.00元。其中:支付五个乡镇纪委办公费250,000.00元,每个乡镇50,000.00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弥补基层办公经费不足,购买办案办公设备等配置,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
4.玉财行〔2024〕255号、华财行〔2025〕63号省级2024年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转移支付经费97,000.00元。其中:支付五个乡镇纪委办公费97,000.00元,盘溪镇纪委、通红甸乡纪委每个乡镇13,000.00元,华溪镇纪委、青龙镇纪委每个乡镇25,000.00元,宁州街道纪工委21,000.00元。该项目经费用于弥补基层办公经费不足,购买办案办公设备等配置,使办案办公效率得以提升,纪检监察各项特定工作顺利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29,837.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480,123.77元,上升8.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91,994.50元,上升15.16%;,项目支出比去年减少811,870.73元,下降36.3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2025年度发放了10个月的公积金、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事业人员增加4人增资,工资正常晋升增资等;2025年项目支出减少了上级投入经费811,870.7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86,553.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7%。用于人员经费工资支出及日常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73,82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9%,用于退休生活补助、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24,51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工伤、生育保险支出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44,9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240,97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166,542.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66,000.00元,决算为6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30,000.00元,决算为8,43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0%,完成年初预算28.1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6,542.66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2.00元,下降40.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92.00元,下降40.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6,000.00元,决算为240,975.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0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0,850.66元,增长200.7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0.00元,决算为166,542.6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66,000.00元,决算为66,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30,000.00元,决算为8,433.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少21,567.00元,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形成的;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合计166,542.66元。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0,850.66元,增长200.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6,542.66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92.00元,下降40.3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43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692.00元,下降40.3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少21,567.00元,是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形成的;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价值合计166,542.66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报废旧车后新购置1张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巡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纪委日常公务活动和开展调研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611.09元,比上年减少136,476.11元,下降8.8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工会费和福利费分别减少造成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如: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主要是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028,700.62元,其中,流动资产23,661.50元,固定资产1,005,039.12(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开表12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780.4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1,742.6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2,212.00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100,28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912.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12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3,084.5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682.6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3,401.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541.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8,15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公开表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表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公开表15表—18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项目支出4个,进行绩效自评4个,进行公开4个。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doc
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