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指导乡镇(街道)财政能力建设。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政、税收、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定和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国有资本金管理的规章制度。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华宁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本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拟订地方税制改革方案,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县本级行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负责拟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
6.贯彻执行国家、省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8.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建议。
9.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和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财会监督。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全县地方国有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地方金融监管政策。参与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指导地方金融业改革与创新,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落实国家、省、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安排,做好全县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相关工作,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发展。培育多层次资本市场,指导、推荐企业上市,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4.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监管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通过法定程序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负责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管理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工资总额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负责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承担华宁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预算股及债务绩效评教股、国库股(华宁县财政统发工资办公室)、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科教和文化股、行政政法股、经济建设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股、金融和对外合作股、金融服务股、监督与会计股、国资股、政府采购管理股。
所属单位1个,是华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是华宁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7人(离休0人,退休2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财政收入量质齐升,发展根基愈发稳固。坚持党政主导、财税协同、部门联动的增收机制,靶向培育优质财源,精准强化收入征管,财政家底在承压中持续壮大,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收入规模与质量实现双提升。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亿元,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24.4%,增幅位居全市前列,较全市平均增幅高出30.48个百分点,增量创近五年新高。资源资产盘活成效显著,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5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35.92%,成为财政增收的重要支撑,实现了收入规模与质量的协同发展。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紧盯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政策导向,聚焦省级重点支持领域,扎实做好项目储备与对接工作,争取中央、省级资金12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22.38个百分点,中央预算内投资、阶段性财力补助等资金有效弥补了县域财力缺口。
2.财政支出精准高效,民生福祉持续升温。民之所盼,财之所向。始终践行“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的初心,2025年民生领域支出13.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67%,用真金白银书写民生答卷。“三保”底线守牢兜实。将“三保”工作置于优先位置,坚决守住“三保”工作底线,持续完善优先保障、精准分配、全程管控的长效机制。2025年“三保”支出12.04亿元,支出进度106.71%,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77%。分项来看:基本民生支出3.01亿元,全面覆盖群众急难愁盼领域;工资支出8.85亿元,切实维护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日常运转支出0.18亿元,有力支撑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有序运转。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入3.84亿元资金,用于教育领域工资发放、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补助、各类学生资助、公用经费及项目建设经费等关键领域,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动力。社保兜底暖民心。社保基金支出5.96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定在100%以上,特殊困难群体资金按月足额保障,为24786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金4126.47万元,养老、低保等保障标准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网越织越密。健康守护筑屏障。卫生健康支出2.09亿元,重点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计划生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群众“看病难、看病远”问题持续改善。发展保障强支撑。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投入2715万元,全力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保投入3990万元,推动绿色发展;园区建设保障8105.83万元,夯实产业发展载体;同时支持燃气管网改造5500万元、水库除险100万元等重点项目,补短板、强功能;文旅体传媒投入869万元、科技支出213万元,民生改善与发展提质双向发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联农带农富农成效显著,通过“一卡通”精准发放惠民惠农补贴64个项目资金1.39亿元,覆盖36.81万人次;人居环境与基础设施持续升级,投入衔接资金3093万元支持乡村产业、示范点等项目建设,为乡村振兴筑牢保障。
3.财政改革纵深突破,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以改革破难题,以创新增活力,一系列关键领域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零基预算改革落地见效。打破传统“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建立政策定方向、项目定资金、绩效定取舍的预算管理机制,2025年预算编制中优先保障重点项目76个,让财力真正向核心任务聚焦。数字财政建设成效突出。每年投入50万元用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政府采购云平台、债务等12个系统运维,实现财政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缩短审批时限。国资国企改革提质增效。稳步推进“2+N”改革模式,推动县属国有企业成功获评“AA”信用主体评级,同步完善监管清单+考核细则+追责机制的国资监管体系,修改完善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印发经营管理者综合考核评价、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等配套办法,明确22项监管企业投资负面清单。2025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55.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39亿元、利润总额1.35亿元,税收贡献0.36亿元。
4.财会监督全面从严,整体运行稳如磐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将强化监管、防控风险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确保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在安全中增值。绩效管理实现深度覆盖。全面实施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2025年对3个重点项目4558万元财政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应用于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升。财政监管坚持动真碰硬。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实现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监管全覆盖。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聚焦村组干部工资、校园餐、医保养老等群众关切领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排查问题98个、涉及金额704.49万元,督促整改问题95个、整改金额462.53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4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14,269,021.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69,021.7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86,121.67元,增长53.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986,121.67元,增长53.7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所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6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14,269,021.76元。其中:基本支出8,569,356.97元,占总支出的60.06%;项目支出5,699,664.79元,占总支出的39.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986,121.67元,增长53.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5,970.35元,增长2.83%;项目支出增加4,750,151.32元,增长500.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导致项目支出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9,356.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069,778.83元,占基本支出的94.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9,578.14元,占基本支出的5.83%。(年人均办公费3,476.09元,年人均邮电费213.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99,664.7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本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项目经费475,156.23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与运维费用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开展公务活动。
财源建设经费项目经费859,414.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支出,保证日常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华宁县财政局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经费879,792.56元,主要用于支付系统运维费。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资金项目经费846,8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村级“四位一体”建设项目。
白龙河二期煤炭资源整合资金经费2,6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探(采)矿权价款。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订购报刊费用。
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5,502.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支出,保证日常工作业务的正常开展,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22,221.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84%。与上年相比增加1,539,321.67元,增长16.58%,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64,127.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基本支出6,434,262.44元,项目支出2,229,864.7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导致项目支出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29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完成年初预算的71.91%。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管理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其中:综合业务管理支出5,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0,413.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884.95元,死亡抚恤支出18,0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2,83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89.4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9,830.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48,917.1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091.4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9,9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是住房公积金支出689,95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000.00元,决算为20,0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8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14.73元,下降26.95%。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7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09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30%,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83.27元,增长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98.00元,下降49.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798.00元,下降49.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414.73元,下降26.9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8,09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勤俭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3.27元,增长3.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98.00元,下降49.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9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798.00元,下降49.0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秉承勤俭节约,节省开支的原则压缩“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9,578.14元,比上年增加21,275.30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常态化业务增多,办公运行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办公费支出159,900.19元,邮电费支出9,798.95元,培训费支出6,83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099.00元,工会经费支出3,100.00元,福利费支出99,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12,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0,85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华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986,936.67元,其中,流动资产23,433.8元,固定资产963,502.8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0,816.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6,042.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2项,账面原值102,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894.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0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上传).docx
华宁县财政局2025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