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华宁县财政局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县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财政与法治工作,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建设,持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财政治理效能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党组学法,扛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政治法治学习与运用。党组听取责任股室法治化工作汇报,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等作为局党组必学内容,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及法律法规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过举办局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活动、交流研讨、局党组书记党纪党课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逐章逐条学、联系工作学。三是统筹抓好干部普法培训。组织科级干部6人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全省财政系统新修改会计法培训、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强基补短板法律“进机关”专题学法培训,梳理建立财政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
(二)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联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制定出台《2024年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县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围绕《华宁县2024年财政增收方案》,切实扛起收入组织责任,充分利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免上解政策“窗口期”,“铁手腕”盘活资源资产,确保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100万元。二是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三保”在预算中的“三个优先”,从预算安排、资金统筹、壮大财源、风险防范四点发力打好“组合拳”,切实兜住“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督。三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优先保障重点民生领域,保障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补贴资金发放,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全力助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2024年1-11月,财政民生领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80.60%。
(三)坚持先立后破,持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
一是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聚焦《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省、市、县《实施意见》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署,稳步推行零基预算改革,分类分档核定经费标准,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健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机制,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推进财政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切实将制度数字化,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深入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制定《华宁县财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制度》,从源头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每年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有经验的律师为法律顾问,为财政管理、财政行政复议、政府采购投诉等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是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纵深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财务会计行为三项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发现问题8个,涉及金额97.134万元。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安排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资金5287.4万元惠及17.41万人次,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收回错发、多发补贴资金16.39万元。始终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组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决算、2024年部门预算,主动向社会“晒账本”“亮业绩”,做到主动公开率100%,及时性、完整性100%。
(四)着力提升执法水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联合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3次,整个执法过程做到事先有计划,检查前有通知,检查后有公告,检查结果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上公开,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二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公务差旅一体化操作培训,邀请猪八戒股份有限公司“下沉式”开展玉溪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采购人操作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库。将持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动态管理行政执法证,对到期的行政执法证及时进行换发,做好年审换证及证件回收注销工作,严格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结合“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推进机关学习常态化。坚持综合性学习内容全覆盖、业务性学习内容自主确定的原则,对市局收集整理的财政资金政策汇编,由相关股室自行学习,努力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开展普法宣传。联合县农商行在塘子心广场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宣传,以全国第十二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集中宣传月为契机,深入青龙镇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咨询等多种方式,就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套路、社会危害、法律责任及举报途径等内容进行了宣讲,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非法金融的意识和能力。
二、存在的不足
2024年,华宁县财政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法治人员的配置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亟需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对财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缺乏前瞻性。仅仅依靠在线平台或讲座学习,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有待夯实。对用好新的方式和渠道普法重视不够,资源投入有限,亟需拓宽普法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严格践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用权,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华宁县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应对风险的能力,坚定走好新时代法治财政建设之路。
(一)树牢法治观念,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和领会法治思想,提升政治觉悟,坚定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持续完善党领导财政法治工作的体制,强化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整体法治素养,积极推动法治政治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案件内部审理、法制审核、公示等机制,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能。
(三)落实普法责任,增强普法实效。全面履行普法责任,紧扣重点普法内容,把握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大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创新完善普法形式,深入开展财政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教育。
华宁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