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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华宁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01-22 15:01   点击率:358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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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华宁县人民政府  承办: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77-5017134  网站标识码:530424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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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重点,健全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完善平台渠道建设。

(一)主动公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1条。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电子交易拍卖出让公告6条、成交公示6条、国有土地划拨前公示8条,发布土地供应信息7期,按季度公开住房用地信息3条,发布不动产登记公告245条,发布《华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听证会公告15条;二是严格按照规范和时限要求公开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信息2条,让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三是做好自然资源和规划政策法规的专题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条,按时发布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统一标准完善并发布《华宁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规范、途径、以及答复时限、答复要求等内容作出规定。2023年收到不同渠道交办的公开申请4件,分别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马江林、张志永、李红关于修建澄江至华宁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县政府和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分别转交办理的《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协办函》(玉政办依〔2023〕144号)关于魏吉芬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魏吉芬邮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办理,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形成“局统一领导、逐级负好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重大决策全程公开。

(四)平台建设

我局以业务职能特色为基础,依托县政府网站,进一步强化政民互动交流。指派专人做好华宁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报送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审查、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信息依法规范。定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回头看”,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改进不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需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扩大解读范围,特别应加强对本部门制定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还需提高,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宽,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二是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尽可能采用图文、列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公开,便于公众了解。三是拓展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