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华宁县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及《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拟于5月中旬召开《华宁县前期物业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听证会,并就本次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公共租赁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5月中旬在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为25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听证事项有关的公民不少于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单位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华宁县范围内县、镇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人员、法律工作者不少于10人。
3.听证代表以自愿报名或随机选取方式产生,自愿报名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华宁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拟采用现场或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址:华宁县房屋管理所。网上报名请华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报名表附件,填写后发送至hnzjjbgs@126.com电子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24时。
五、其他事项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后,按相关规定在2号公告对外公开,并于听证会举行前5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附件: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周玉 电话:15687734273)
华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听证会参会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