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委托玉溪市矿业协会组织专家对华宁星程活性氧化钙有限公司应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矿产资源管理及生态修复股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7-5016134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20日
附件1:华宁星程活性氧化钙有限公司应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稿(1).pdf
附件2:华宁星程活性氧化钙有限公司应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