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855401000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行政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督察督办、档案管理、后勤和财务管理等工作。会同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开展相关工作。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纪律教育、宣传教育、外事统战、民族团结、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加强农村、社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及村干部考核和管理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计划、生态环境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督、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交通管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等工作。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乡村产业建设、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老龄、关心下一代、卫生健康、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村(社区)建设等管理工作。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性工作。
(二)事业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1.华宁县盘溪镇党群服务中心。承担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功能,做好区域化党建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区域化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组织开展面向党员和群众的服务,集中受理为民服务事项,代办需上级审批的事项,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
2.华宁县盘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文化、旅游、科教、广播、电视、电影、群众性体育等服务工作。
3.华宁县盘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民政事务、失业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服务性工作。
4.华宁县盘溪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负责城乡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园林绿化、公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城乡环境整治、道路交通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华宁县盘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烤烟生产、农业综合开发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承担农田建设、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等工作。负责村(社区)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负责专业合作社、一事一议等项目申报。负责防汛抗旱、气象灾害、防震减灾等服务工作。
6.华宁县盘溪镇综治中心。负责来信来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平安创建、网格化服务、维护社会稳定的技术支撑和服务性工作。
7.华宁县盘溪镇财政所。遵守各项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组织财政收入、编制财政预决算草案、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工作。
8.华宁县盘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行使华宁县县级部门赋予盘溪镇承担的行政执法职权;相对集中开展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草原、水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消防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县级部门委托事项,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华宁县盘溪镇党群服务中心
2.华宁县盘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3.华宁县盘溪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4.华宁县盘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5.华宁县盘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华宁县盘溪镇综治中心
7.华宁县盘溪镇财政所
8.华宁县盘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华宁县盘溪镇委员会
2.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3.华宁县盘溪镇党群服务中心
4.盘溪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华宁县盘溪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华宁县盘溪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7.华宁县盘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8.华宁县盘溪镇综治中心
9.华宁县盘溪镇财政所
10.华宁县盘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0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5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盘溪镇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全力以赴抓产业、提质效,发展支撑持续夯实。坚持“大抓产业、狠抓工业”,全力配合支持园区建设,盘溪化工园区通过省级认定,投资5.20亿元的综合办公区、消防站等7.00项基础设施项目建成投用;成功签约落地项目6.00个,概算总投资15.86亿元,年产100.00吨铯铷金属、活发磷化年产2×1.50万吨黄磷技改、年产40.00万吨工业甲醛和10.00万吨脲醛树脂胶及胶粉、年产10.00万吨环保树脂系列及配套30.00万吨工业甲醛等5.00个项目开工建设。新能源产业项目加速落地,总装机容量20.00万千瓦的黑泥坡光伏电站、葫芦地(山后)光伏、大地光伏等3.00个新能源项目快速推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工建设。柑桔产业持续稳健发展,产量22.00万吨、产值5.50亿元,登记出口备案水果基地7.00个、出口水果包装车间5.00个,盘溪柑桔远销至俄罗斯、泰国、印度尼西亚等多个国家,累计出口量达1.20万吨,实现产值7,870.00万元。种植蔬菜1.18万亩、产值超2.00亿元,畜牧业产值3.98亿元,完成烟叶收购6.00万公斤。大抓农业基地建设,认定县级农业基地144.00个、市级农业基地18.00个。积极推动“五个百年”旅游综合体建设,实施方那三江口、东升凤凰村乡村旅游示范村等项目,举办“火把节”、篮球赛等文旅活动6.00场次,农文旅融合发展稳步推进。
2.凝心聚力抓投资、优环境,内生动力持续增强。围绕“四抓”工作要求,全面摸清镇内经营主体、资产资源、项目、特色优势等情况,梳理建立“五本账”,厘清发展思路,盘活农贸市场、冰糖厂、印刷厂等闲置政府资产资源,指导村(社区)谋划储备村级发展项目65.00个,其中招商引资项目22.00个,镇本级入库项目21.00个,总投资3.12亿元、增长7.11%。全力推进保障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全力抓好要素保障,坚持重点项目“一项目一专班”,推动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全年预计完成固定投资13.00亿元,其中产业投资8.50亿元、同比增长21.43%,占年度完成投资比重由2023年的41.18%增加到65.38%。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选配政策熟、业务专的工作人员采取上门服务、一对一指导、免费代办等多种方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大力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发放贷免扶补贷款45.00户、1,074.00万元。开展遍访企业行动,举办政企座谈会4.00次,协调解决30.00余个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
3.多措并举优布局、提能级,城乡面貌持续改观。城乡规划更加完善,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高规格编制盘溪镇高质量发展规划。集镇建设提速升级,桔乡小镇开盘销售,化工园区产业工人保障性租赁住房完成主体建设,集镇农贸市场、羊街农贸市场提质改造项目有序推进,完成联通路、青年路、兴文路等路段绿化提升,常态化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成改(建)农村卫生户厕326.00座,开工建设农村卫生公厕8.00座,拆除农村危旧闲房64.00宗、4,865.00平方米,申报打造省级绿美乡镇和2.00个绿美村庄,农村人居环境有效改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弥玉高速进展顺利,投资1,090.00万元快速推进盘溪水磨路道路扩改修复、分盘路扩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供水保障三年行动,矣则河水库平坝村委会、月红寨村委会集中供水项目、富民村委会人饮项目等8.00个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南盘江流域盘溪段水质提升项目通过验收,曲江河道治理、南盘江泵站补水工程项目加快建设,各纳甸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完成前期评审,供水保障水平有效提升。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认真落实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095.98万元,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投入财政衔接资金874.45万元,实施磨沙塘村等3.00个村果蔬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法高小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等10.00个项目全部完工。坚持“一村一策”发展壮大集体经济,17.00个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5.00万元以上,各纳甸、九甸、大寨等3.00个村(社区)增长超50.00%。
4.持之以恒防污染、护环境,生态底色持续厚植。持续发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一水两污”项目顺利竣工,完成垃圾处理厂整治项目和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集镇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完成9.0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开展河长巡河及河湖“清四乱”行动,开展“河长清河”行动30.00余次,启动南盘江河湖综合整治,水岸线管护、水环境治理、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国控断面盘溪大桥和九甸大桥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有序推进,办结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信访转办件1.00件,阶段性办结1.00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抓好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法高、方那、九甸等村(社区)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有序推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绿化国土面积450.00亩,镇、村两级林长巡林868.00次,护林面积达7.00万亩,做好动态监测病虫害,强化涉林行政执法力度,收回林地15.00亩,有效保护林业资源,全年未发生森林火情,生态底色擦得更亮。
5.用心用情惠民生、保稳定,群众福祉持续增进。全力以赴稳就业促增收,持续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实现转移就业17,951.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4.00万元,打造1.00个标准化零工市场和17.00个零工驿站。深入实施特色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开展叉车、厨师、电工等职业技能培训600.00余人,培养专技人才578.00人。教育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完成6.00所小学教育资源整合,镇中心幼儿园大寨分园投入使用,制定实施家教社企合作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一项举措”,汇聚各方力量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保障作用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人数达4.20万余人,占参保缴费人数的92.50%,同时,为9,676.00名居民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累计发放1711.40万元。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升级,云南省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通过省级验收评审,紧密型医共体乡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稳步推进。“一老一小”关爱走深走实,落实各类救助供养政策,累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各项补贴1095.86万元,建成6.00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养老互助站,月红寨龙树、磨沙塘明旗寨2.00个老年活动中心和东升社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老年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加快推进,民生保障不断夯实。全面繁荣文化供给,举办大型广场文艺演出18.00场次,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文艺辅导11.00期,惠及群众2.82万人次。
6.坚持不懈防风险、保安全,治理效能持续提升。扛紧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深入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抓牢安全生产,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重要时段和季节特点,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298.00次,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常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地质灾害点巡查,抓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24.00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累计开展各类食品安全检查34.00次,消除安全隐患78.00个。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90.00%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组两级,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83.00件,接办信访案件492.00件,办结率达 97.15%。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打造盘溪镇法治文化阵地,平安盘溪建设成果更加巩固。依法管理民族事务,顺利完成12.00个民族活动场所“两个组织”换届,民族活动场所民生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打造“五进”民族活动场所文化室3.00个,民族团结局面持续巩固。
7.驰而不息转作风、提效能,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完成镇十三届四次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25.00件。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便民窗口累计办理各类服务1.30万件,办结率达100.00%。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强“魅力盘溪”等阵地管理,全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三公”经费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小微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习惯过“紧日子”,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武装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汇聚高质量发展合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54,951,124.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669,143.90元,占总收入的99.4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281,980.8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51%;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062,427.93元,增长57.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780,447.13元,增长56.70%;事业收入增加281,980.8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加,财政拨款项目资金及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54,951,124.70元。其中:基本支出18,528,810.50元,占总支出的33.72%;项目支出36,422,314.20元,占总支出的66.2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062,427.93元,增长57.5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07,653.74元,下降6.59%;项目支出增加21,370,081.67元,增长141.9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增多,项目支出增加,支出合计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28,810.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90,878.17元,占基本支出的97.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932.33元,占基本支出的2.9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422,314.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0.00元。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代表工作项目经费7,980.00元,主要用于盘溪镇人民代表大会活动开展。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行政运行项目经费2,200,622.4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292,108.85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业务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目支出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运转。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其他民族事务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相关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运转。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专项业务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革命遗址和纪念设施保护利用相关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运转。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科普活动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盘溪镇人民政府科普示范镇规划建设。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目经费6,000.00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的补缴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就业见习补贴项目经费643,9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见习人员补贴。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死亡抚恤项目经费199,102.15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
2024年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水体项目经费3,600,000.00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及水污染治理工作。
2024年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支出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向农户发放征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项目支出14,118,2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事业运行项目经费262,487.8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事业单位日常运转。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农村社会事业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的正常推进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生产发展项目经费3,905,4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盘溪正常的生产发展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2,774,1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工作。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目经费2,272,9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组干部、村社区干部的工资。
2024年华宁县盘溪镇其他农村综合改革项目支出340,000.00元,主要用于深化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550,943.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2%。与上年相比增加1,762,247.13元,增长5.07%,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126,99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4%,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1%。主要用于人大事务代表工作7,980.00元,行政运行6,162,211.3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92,108.85元,事业运行415,284.93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0,000.00元,民族事务支出300,000.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174,047.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0元,专项业务50,000.00元,事业运行710,713.63元;组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事业运行664,149.5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0,5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1,80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完成年初预算的70.60%。主要用于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39,904.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完成年初预算的63.0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1,266.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3%,完成年初预算的98.6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66,39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完成年初预算的59.72%。主要用于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12.农林水(类)支出14,195,918.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8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水利、农村综合改革、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农林水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为年初预算,年初预算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88,65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及调动新进人员涉及的补缴增加住房公积金金额较多,工资标准调增导致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导致与年初预算不符超出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7,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接待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国内接待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1,6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三保支出有限,优先保障民生,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上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公务接待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国内接待费此项支出;上年无国(境)外接待费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三保支出有限,优先保障民生,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0.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932.33元,比上年减少7,610.13元,下降1.6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适当减少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盘溪镇各部门日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资产总额63,828,067.08元,其中,流动资产22,249,442.73元,固定资产16,133,777.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055,311.20元(净值),其他资产8,389,535.3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718,202.2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781,385.9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00辆,账面原值59,9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00项,账面原值59,9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855401111
玉溪市华宁县盘溪镇2025091605261854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