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溪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以来,盘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着力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治镇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聚焦职能体系优化,赋能政府依法履职效能全方位跃升。
一是强化组织体系建设。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完成5个综合办公室挂牌和事业单位优化2个中心、1个综合执法大队的初步设置,编制“五办三中心”人员设置表,理顺工作机制,整理形成盘溪镇《知责履责事项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将现有的58个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予以撤销,全面推进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管理工作。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稳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构建政企“清”“亲”政商关系,严格规范监管执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靠前服务企业,不定期到园区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倾听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堵点难点,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到园区、企业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和帮扶指导,全方位协调落实园区企业和重点项目水、电、气、用工等要素保障需求。市场主体培育和“四上”企业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43.7%,限上批零住餐销售营业额同比增长76.8%。全年净增企业186户、培育“四上”企业任务数8户。持续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累计发放贷免扶补贷款45户,共计1074万元。举办政企座谈会3次,协调解决30余个企业生产经营问题。遍访企业690家,收集困难问题25个。切实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全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联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多方力量,开展常态化专项执法行动,盯紧民生关键领域,强化执法力度,涤清市场浑浊风气,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深耕行动,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三是筑牢合法审查防线。我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签订常年顾问合同,完善政府重大合作协议合法性审查流程,在签订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等意见,确保权责明晰、权益对等,杜绝模糊地带与潜在法律漏洞,为我镇重大项目落地锁牢合规根基。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靶向输送至企业、园区。送法入企,定期进企“把脉问诊”,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帮助解决企业运营中的法律盲点,护航我镇企业行稳致远。四是加强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衔接。认真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健全和规范常态化日常监管机制制度,防止“运动式”执法。大力宣传涉企领域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发挥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对违法行为的监督作用,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五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盘溪镇多措并举,推行“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等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新模式。盘溪镇社保中心充分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云南电子税公众号、云南医保小程序等自主服务渠道,对来访人员进行一对一指导线上办理业务,极大解决了大中专毕业生及返乡人员停保参保、异地就医报销等问题。随着一部手机办事通的推广,盘溪镇社会事务办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出具相关证明。目前已帮助70余户困难群众解决困难、40余户困难群众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出具贫困证明用于公租房补贴、教学费用减免申请。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公开政务服务评价信息,设立评价投诉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好差评台账登记表、发放纸质评价表等,方便群众随时随地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显著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好评率不断上升,营造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氛围。
(二)积极构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监督管理效能
一是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关立法意见建议的收集和反馈。盘溪镇配合参与县人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相关法律开展执法检查,指出在实施法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我镇在制定和发布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加强征求意见采纳情况反馈,与市场主体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进一步确保合法合理性。三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闭环”管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审查率达100%。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及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筑牢重大行政决策高质量发展根基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前均需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审议通过后发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定的决策事项若与有关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我镇将充分听取企业及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二是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定政策类文件、签署合同协议等决策前均需通过我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填写合法性审查表后再提交镇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决策。强化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严格落实决策过程记录、材料归档、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决策事项,依法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我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签订常年顾问合同,党政主要负责人决策前听合法性审查机构、法律顾问等意见,推进合法性审查标准建设,打通基层法治“最后一公里”。不断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镇17个村(社区)已签订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一名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实现了各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为矛盾纠纷的调处、解决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四)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彰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风貌
一是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盘溪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专业执法力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设置,推进执法资源和力量向一线下沉。2024年,我镇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对虽有法定依据但近5年未发生、极少发生且没有实施必要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清理一并进行公开公示。2024年上报清理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3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利10项。二是做好乡镇赋权评估工作。为保证盘溪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按照县级部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赋权工作“回头看”和评估工作,征求各站所意见,填报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统计表、乡镇(街道)赋权事项运行情况表等,做好赋权事项摸底及清理工作。由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局三个部门主要领导带队组成联合评估组,到我镇开展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履行情况摸底评估工作。通过与我镇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中心(站、所)及综合执法队负责人开展座谈的方式,进一步了解盘溪镇法定职责履行情况、承接赋权事项运行情况及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作联动。盘溪镇积极加强与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理清职责边界,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四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相关制度并上网公开。执法时,人员佩戴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还依法依规对重大执法决定展开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五是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盘溪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树立柔性执法理念,完善执法监管模式,推广“综合查一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结合《华宁县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方案》要求,我镇制定并公布了本级《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有效平衡执法的“力度”和“温度”。坚持合理公正、分类监管、开放包容,并按季度报送华宁县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管理工作,积极推动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为重点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目前我单位按照上级执行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和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盘溪镇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等乱作为不作为问题,根据市级下发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加强涉民营企业案件监督,纠正滥用行政执法权的行为。清理过多过泛的涉企行政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精力专注生产经营。2024年10月31日已全面完成问题线索排查整治工作,形成台账。七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加强全镇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管理。我镇于2024年2月29日举办盘溪镇2024年第一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学习了《行政处罚法》及行政执法实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2023年8月~2024年5月执法负责人参加市司法局、县消防大队等组织的培训共计59个学时,对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进行了深入学习;2024年4~5月盘溪镇对行政执法队伍全员轮训30个学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2024年组织盘溪镇14名青年干部职工报考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扩充了执法人员队伍。
(五)健全应急体系,筑牢法治防线,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效能
我镇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规范适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比例原则,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全流程管理与风险防控。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盘溪镇防震减灾工作以震前预警为前提,上下联动做好监测预报。常态化做好盘溪镇温水塘、大龙潭、小龙潭村3个监测点监测。在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中,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共享地震灾情信息,及时了解地震监测情况。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值班期间及时发布降雨、预防地质灾害气象并监听卫星电话。针对群体性事件,盘溪镇采取有效预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建立高效、灵敏的情报信息联络,加强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提高信息传报的效率。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监管排查,对盘溪镇辖区企业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排查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并跟踪整改,将安全生产隐患消除与萌芽状态。三是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普法宣传,提升公众防范意识。2024年,盘溪镇召集镇村组干部、民兵、公安、交警、医护人员70余人在大石洞地质灾害点开展以“演”促防以“练”备战,应对地震、地质灾害、防汛等实战综合演练。同时,防灾减灾日及逢街赶集日,在人流密集场所开展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进一步提升群众防震减灾意识;镇、村两级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册、电子屏、进村入户宣传和召开群众大会等形式积极开展防灾减灾避让知识宣传。有序组织开展半专业队伍、义务扑火队和护林员队伍的扑火安全培训,围绕伤亡案例,普及安全常识和避险技能,设计火灾处置救援路线,开展紧急避险演练,切实提高扑火人员的安全扑火技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扑火时要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严防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依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依托在镇、村、组三级建立的立体化、网格化调解组织,全面落实包保责任制,对村级调解组织实行矛盾纠纷调处“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机制,切实优化司法资源,整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律师等资源,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盘溪法庭、水管站、企业办等多部门完成多起重难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推动信访、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建立。龙潭营老马寨等小组的人饮和生产用水矛盾得到有效推进、方那社区湾得箐征地补偿款兑付问题得以稳控,确保社会稳定安全有序,促进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2024年以来,调处重难点矛盾纠纷92件,调解成功25件,调处率100%,调解成功率27%。二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构建“三调联动”格局。盘溪镇严格落实《华治县办发〔2024〕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为充分利用行政调解的优势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面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盘溪镇成立了由人大主席、政法委员为工作室主任,涵盖平安法治办、司法、林业等多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行政调解工作室,构建了盘溪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依托我镇平安法治办,整合信访、司法、公安、法庭等部门力量,建立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三是行政复议主渠道赋能,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与法治建设协同共进。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到我镇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为盘溪镇干部职工宣讲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同时,我镇借助干部职工大会、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契机,加强干部职工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意识,有效提升我镇依法行政的水平。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之间的沟通衔接,强化行政争议化解的协调配合,提高行政复议运转效率,做到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力推动了全镇行政应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尊重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
(七)筑牢行政权力“监督网”,赋能监督质效新跃升
一是完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坚持将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纳入党委和政府监督体系全局统筹规划,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政府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力度。盘溪镇纪委协助镇党委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将行政权力监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扎实开展同级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等情况的监督。同时,各执法部门做到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行政权力行驶依法依规,促进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巩固监督渠道。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全面公开民政、医保、社保等政府办事机构、岗位职责、办事制度、办事程序等,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文件公开制度要求。在政府门口、各村活动室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100%。2024年以来,依托“互联网+政务”平台,提供各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2条,点击量达0.27万余次,打造阳光透明政府。
(八)夯实科技根基,打造数字法治政府新生态
一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提升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的现代政府治理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现我镇乡级到村级网上政务全覆盖。大力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在17个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张贴“一部手机办事通”二维码,方便群众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简化办事流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网上办、自助办”。二是加强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市级工作推进,并在全县推广平台执法文书模块使用。5月—6月积极按照省厅要求推进“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按上级分配启用个人账号使用平台开展运用,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县级要求认真学习系统平台操作,按时参加培训,切实提升平台使用效率。配合省级部门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积极推进信息系统运行,按要求互联互通,按照数据资源“按需归集、应归尽归”。
(九)强化统筹协调担当,筑牢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根基
一是深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党章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结合党纪学习完善学法制度,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2024以来,盘溪镇始终坚持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次、在党委会和镇长办公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多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内容,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认真完成党政班子成员完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班集中学习,党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党政班子入村开展党纪党务宣讲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知识,在全镇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抗牢压实责任。我镇切实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的责任感,坚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指示和要求。成立以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担任成员的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事项,指导、组织开展示范创建工作,统筹全镇各方力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开展,研究解决示范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2024年是“八五”普法规划落实状况的关键一年,全面落实依法治镇工作,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盘溪镇按照县级部门要求特制定了《盘溪镇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①组建普法队伍,实施高效普法。盘溪镇建立“三包一”普法队伍300余人,充分调动基层工作力量,由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组建扎根基层普法队,定期开展普法队伍人员培训,提升普法工作人员基本法律素养。积极引导普法工作队伍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讲法说理、排查纠纷、化解矛盾和法治宣传,向群众发放法律书籍、法治传单,宣传环境保护、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及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②开展“法律多进”活动。利用赶集日、节假日、柑橘售卖旺季等时间节点在集贸市场、文化广场等人流较多地方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上门普法”—“法治进乡村”活动。到盘溪镇九甸村委会、法高村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知识讲座;邀请法律顾问到企业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保护权益系列宣传,为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援助等宣传资料350余份,现场解答劳动纠纷、工伤赔偿等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提升职工的依法维权意识;先后到磨沙塘小学、小龙潭小学、各纳甸小学、九甸小学等学校重点围绕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国家安全教育等内容进行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024年以来,我镇司法所联合派出所等部门共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手册400余份,受教育人数500余人;通过向两类人员和社会群众的大力宣传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人民调解员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扫黑除恶知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宣传3次,发放宣传材料500多份。③把握好重要节点。盘溪镇每年定期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联合司法所、平安法治办、宣传办等多部门,通过开设普法宣传摊位、派发宣传手册资料、拉设横幅、电子显示屏展示、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2024年累计共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40余次,播放标语50余条。四是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年内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6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不少于8人,对不符合条件的法律明白人办理清退手续,收回相应证书。盘溪镇现有乡村“法律明白人”175人。每个村(社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户,现有17户。按照县级部门工作要求,我镇司法所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收看“普法强基 法律明白人大课堂”4期,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治素养和法治素养,让“法律明白人”更精准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指引,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使法律在保障民生、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畅通基层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过去的一年中,盘溪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普法宣传的形式比较单一,群众参与、互动的普法活动较少,普法教育的广泛性、渗透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升,多数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在依法行政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相矛盾时,首先服从于完成上级工作任务,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三是普法力量不足,个别村干部文化水平较低,法治能力不足,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不懂不会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履行法治主体责任
一是健全领导小组。我镇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理论、打造高品质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纳入我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完成法治盘溪建设工作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内容的全面展开,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等相关部门担任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谋划、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难题,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已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2次。二是优化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
(二)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系统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求。将宪法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信访工作条例》列入盘溪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工作,依托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及学法用法考试等,采取讲座、自学等形式,开展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与考核,有效提高和规范盘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及我镇其他拥有执法证干部职工的执法行为及执法水平,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着力提升我镇依法行政能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盘溪镇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会议要求,按照“八五”普法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全面抓好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切实增加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提高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建设服务精准、公正公开、执法严明的法治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府行政“法治化”。进一步健全党建引领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持续探索法治建设助力解决经济服务、民生发展中痛点难点问题,深化协同治理实践。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府的廉洁廉政建设。
(二)强化学法用法,增强干部法治观念。落实盘溪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学法,把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作为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政班子会议议题重要内容,并强化学习实效。积极谋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法治理念,注重通过法治实践,促进工作人员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抓实学习培训,强化法治力量建设。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持续抓好镇级执法人员、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及专业培训工作的开展,切实提高干部队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四)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总体部署,制定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借助支部“三会一课”、每月党日活动、周五聚礼等时机开展法治宣传和学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抖音等新媒体,制作发布法律知识短视频、漫画等通俗易懂的内容,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村社区实际,开展“菜单式”法治宣传,通过走访调查等方式收集村民法律需求,根据不同群体需求提供个性化法律知识,制定针对性宣传方案,提高宣传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推动盘溪镇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华宁县盘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