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安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华宁县公安局根据中央、省、市安排部署及《华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华宁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法治公安放在党委政府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公安治理体系,为履行好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作出贡献。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信仰之基。
1. 2024年华宁县公安局党委始终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必学篇目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持续学思践悟透中把握正确政治方向。2024年举办政治轮训1期、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局党委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3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169次。组织参加省厅、市局主办的“云警大讲堂”、“玉溪公安大讲坛”以及县委组织的领导干部专业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时代前沿知识讲座等专题讲座20场(次),进一步铸牢忠诚警魂。
2.全局科级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以及华宁县2024年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培训班,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
3.组织全局16个党支部持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提升全警的思想觉悟和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1.华宁县公安局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以上率下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活动。
2. 深化“一所一队一教官”建设,常态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234人次民辅警参加各类培训55期,同时选派民警到上海市跟班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3.加强执法主体教育。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点评及现场指导办案等方式,引导民警规范执法、文明执勤、适应庭审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执法随意性。2024年,开展集中执法规范化培训1次,现场法制培训18次,为基层民警提供法律服务18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县局兼职法制员及办案民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履职担当,助推平安华宁。
1.持续深化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改革,局党委定期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至今初步实现“资源配置更优化、指挥管理更高效、警务运行更顺畅、改革效益更明显”工作目标。经验做法得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的充分肯定,先后有深圳、山东、湖北等地公安机关到我局实地考察学习,“华宁经验”在全国成为一张靓丽名片。
2. 狠抓情报研判预警。依托“4+N”联席会商等制度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涉稳情报信息搜研工作。年内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公安信息》193期、公安要情16期,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公安提示函》25期,向市局情指部门报送各类情报信息1556期,为党委政府处置风险隐患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撑。
3. 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为抓手,加强与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的协调联动,动态化、常态化对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摸底排查,重点加强对易激化为刑事案件的婚恋家庭、邻里关系、经济纠纷、琐事口角等民间纠纷的排查梳理和干预化解。制定下发了《华宁县公安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华宁县公安局情感婚恋家庭纠纷“一三三三+N”工作机制》及《华宁县公安局情感婚恋家庭纠纷工作台账》。今年以来,全县共受理简易程序治安案件268件,调解268件,调解率100%。排查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211起,化解2134起,化解率96.5%;对未化解并可能引发的“命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婚恋、家庭、邻里、土地、债务纠纷定期跟踪掌握定期走访疏导,严防因疏导管控不到位造成现实危害。
4.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和各专项行动为抓手,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各类突出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2024年1-11月,刑事发案数同比下降9.43%、行政发案数同比下降26.17%,全年破刑事案件41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49人,查处治安案件530起,处罚违法人员511人,追回返还电诈资金107万元,电诈案件持续保持“两降两升”,现行命案实现连续20年全破,社会治安稳中向好形势持续巩固。
5.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深刻汲取华宁“8•27”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经验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攻坚、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1-11月,全方位排查并录入APP道路交通风险隐患62处,完成治理完成25处,包含省级督办的2处;受理道路交通事故2203起,事故起数同比上升43.52%、死亡人数上升9.09%、受伤人数上升0.56%、直接财产损失上升7.15%;持续深化“缉枪治爆”等工作,查处涉枪爆案件23起,全县未发生“打响”“炸响”案事件。
6.优化涉及民营企业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在治安户政管理、移民出入境管理等方面推出更多惠企新措施,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探索在线服务企业模式,推动更多事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服务。2024年上半年,共办理户口业务7425件、办理居民身份证11287件、办理出入境业务3660件、办理印章备案业务424件。其中跨省通办居民身份证业务558件、户口业务132件、出入境业务115件。出入境业务外、居民身份证业务、户口业务、印章备案在华宁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均可“一窗通”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户口业务在华宁县各乡镇派出所窗口也可““一窗通”办理”。2024年1月至今群众申请网办数据为0,均为线下办理。
(四)强化法治建设,规范公安执法。
1.更加注重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成1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6个派出所办案区的智能化升级改造;结合大部制试点改革,围绕放弃独立预审、法制预审这一前提和理念而对侦查预审工作进行重新规划和流程再造,通过组建预审队伍、规范预审流程,逐步构建了符合实战化要求、体现华宁特点的侦查预审工作体系,有效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攻坚克难能力和队伍综合素质,经验做法得到省厅、市局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进110规范化建设。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双快”警务机制建设,科学划定“1、3、5分钟”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区域,细化规范警情处置“接、调、出、处”4个环节,着力提升警情处置效率和水平。2024年以来,全县共接有效报警11820起。
3. 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把案件质量。严格按照“两统一”的要求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案件考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等制度,严格开展一案一评及日常考、案件质量考评、专项评查等工作。年内开展案件质量考评12次,考评刑事案件86件、行政案件84件;共监督刑事案件1017件、行政案件1006件,确保执法质量。
4.强化推行“三项制度”。通过推广使用“执法公开管理平台”、主动公开执法接受外界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通过制度措施到位、装备配发到位、贯彻落实到位“三到位”,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完善机制、执行“五级审批制度”、提升法制审核员的业务能力、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势在必行,华宁县公安局把推行“三项制度”作为执法规范的重点工作来抓。
5.强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充分认清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主要目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更高水平法治华宁建设。2024年,华宁县公安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撤回诉讼、2件驳回诉讼请求。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华宁县公安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动将普法工作融入公安机关执法、服务全过程,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认真制定了《华宁县公安局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了一把手认真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部门具体抓,全警参与、分工负责的普法工作格局。2024年1月至12月,华宁县公安机关共开展普法活动960场/次,其中针对重点地区110次,重点人员326人次,校园普法267次,“五进”473次,“百万警进千万家”开展入户普法4392余户次,组织“警营开放日”普法活动1次,重点行业场所普法760家次;共发放普法宣传材料70536份,受教育人数83200余人次,制作普法宣传产品数量122个(含展板、宣传布标、案例等),制定下发文件1份,参与普法民警1910人/次,派出法制副校长154次,排查矛盾纠纷2052起,提供法律知识咨询2180余次,针对基层普法队伍培69次。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能力有欠缺。
从近两年案件办理过程中反映出部分民警的法律知识不全、法律素养不够高,对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习不系统、不深入,执法能力与担当精神与公安执法规范化提出的高标准、严要求不相符。执法方面不能适应科学管理的要求
(二)执法监督不到位。
内部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对执法人员没有有效的制约,导致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标准的情况出现;执法监督人员队伍质量有待提高;法制审核人员不足,致使案件审核、把关不严,案件质量不高,个别部门领导审核作用发挥不够,案件审核中不审和漏审问题较多,专(兼)职法制员作用发挥不到位,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宣传有短板。
内部普法工作中,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部分民警的执法素质、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外部普法工作中,网络信息化软、硬件设施不足,导致执法公开手段不多、范围不够广,公开不够及时,群众的知晓权、监督权、参与权受到约束。近几年法治宣传的形式固定单一,以街面发放宣传单为主,宣传的形式有待创新,部分宣传流于形式,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 华宁县公安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华宁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均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委会议题研究讨论,定期召集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研究全县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同公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2. 带头学法用法,建立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等重要法律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2024年以来共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营造了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3. 坚持党建引领。华宁县公安局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党委请示、报告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出台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持续深化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依托大部制改革调整设置党支部16个,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显提升,各级党委对公安工作的领导更加有力。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政治首要,持续抓实抓牢政治建警。
2025年,华宁县公安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公安队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切实为华宁公安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聚焦强警标准,持续提高民警能力素质。
华宁县公安局深化“一所一队一教官”建设,常态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提高民警能力素质。强化法律培训,提升全警执法业务水平,以刑事受立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打击整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为主线,针对侦办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证据的收集,案件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司法解释的理解运用等方面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的纵向培训指导。
(三)聚焦公安主责,持续推进普法宣传工作。
华宁县公安局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着力扩大普法范围,提升普法成效,持续推进普法工作,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聚焦实战实用,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创新。
突出“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定位,持续推进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试点改革,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警务管理体制,切实担负起“实战主体”职责;以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为牵引,坚持实战导向,构建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的实战化、扁平化、一体化警务运行机制;坚持大抓基层、大抓基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基层警务运行机制,推动将基层警务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夯实安全稳定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