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2024年,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全面提升我县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法治能力和全力营造依法治林、依法护林、依法兴林的浓厚法治氛围为目标,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开展森林资源监管保护工作中开展普法工作,有效推动我县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普法履职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普法责任清单情况
根据林草领域工作实际,我局重点围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涉林、草违法查处专项行动、普法工作任务派单宣传任务,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普法工作计划表,在本部门公共区域设置法治文化宣传栏,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按计划开展各项普法责任清单任务。并根据普法日历、重要节点提示单和其他重要普法活动通知及时报送普法工作信息。
二、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普法机制
我局把普法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方案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职责到股室到岗到人。为全面加强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确保了普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同时配备精兵强将从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为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提供保障。
(二)加大学法力度,提升执法能力
1.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集体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工作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学习、全员普法,采取多种形式学法。制定了林草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宪法》《民法典》《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和法律意识。
2.坚持党员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一是按照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通过“三会一课”、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学习。二是开展了“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学习宣传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物权保护,侵权责任追究等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三是对照市林草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林草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的通知要求开展自学和集中学习。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集中学习和行政执法视频培训4次。全县林业系统形成了学法、懂法、用法、崇法的浓厚氛围。
3.坚持在依法行政中履行普法。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全面依法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年终述职报告中进行述法。依法履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1.拓展涉林重点内容开展普法宣传。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林业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贯穿始终。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近年来新修订的涉林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进行行政执法专题培训,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
2.突出重要群体开展普法宣传。我局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围绕主体普法责任清单,针对林区群众、涉林企业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一是送法下乡。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保护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和画册等宣传制品送到林区群众手中,增强群众爱绿、护绿、兴绿的法治意识。二是到林木经营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到育苗场所、饭店等单位,积极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增强林业企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组织人员到林企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帮助企业破解经营发展中的法律难题。
3.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将普法融入林业工作实践全过程、各领域。在世界野生动物日、6·26禁毒日、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火期、“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局各部门按制定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讲好林业法治故事,传播林业法治声音,推动全社会提升林业法治认同。
(四)坚持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及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双公示平台、政务信息公开系统等主动公开办理结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培训,提升学法用法水平。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法培训,依法注销因证件过期、人员调离原因失效的执法证件。
三、开展的普法活动及取得的成效
一是选派骨干力量参与普法。按照县级统一安排部署,2023年以来华宁县林草局选派工作人员,到通红甸乡三个村委会和华溪镇定点驻村帮扶的大新寨村委会参加普法强基工作,按要求完成普法强基工作任务。
二是结合林草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华宁县林草局组织联席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并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好“清风行动2024”,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人次,车辆82台次,共检查监督检查场所412次。其中:经营利用场所195次,交通运输场所19个次,寄递企业3个次,其他场所195次。查办案件39起。其中刑事案件1起,行政案件38起;涉水生动物2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3人),涉陆生野生动物1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6人),涉陆生野生植物37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2人),共打击违法犯罪人员45人。全县打击违法犯罪成绩显著,检查时发放宣传资料520份。通过普法和联合执法,呼吁广大群众树立主动保护野生动物和坚决拒食野味的意识,自觉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行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同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是利用主题宣传进行普法。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民法典宣传月、知识产权宣传周、国家安全日等时机,组织或参加集中培训宣传活动11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卡片材料30000余份,通过宣传大力开展国家法律法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结合执法活动进行普法。在开展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查处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查处整改破坏林草生态案件等执法工作中,边走访调查边普法,进一步拓展宣传警示教育效果。
五是强化防火普法宣传。2024年以来,共开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宣传普及活动17次、全县共印发通知书74272份、签订责任书13989份、通告600份,林区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布标、刷新宣传标语、标牌745条(块),出动宣传车2085台次,村(社区)喇叭宣传2万余次,五彩旗1000余套、粘贴森林防火命令8000余份,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宣传资料约41740份,发送入林提醒短信179800条,巡山护林28710人次,入山人员登记16756人次,收缴火种1620具,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切实加强重点林区、重点区域相关人员的野外用火行为管控,做到了广播有声音,林区道路口有标语、标牌,手机上有森林防火知识,家家户户有户主通知书,全面提高了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六是围绕林长制工作开展普法宣传。2024年来全县26名县级林长(总林长2名),完成巡林103次(总林长9次,其他林长94次),总督察和副总督察开展县级巡林督察8次,县级共解决问题45件,乡镇(街道)林长巡林478次,村级林长巡林3006次。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发放林长制工作手册100多份,林长制宣传抽纸300多盒,发送林长制简报23期,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共同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的良好舆论氛围,凝聚全县林草干群“一条心”,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推动实现生态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县林草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八五”普法规划部署,继续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之以恒抓好普法宣传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二是夯实普法责任,把普法内容、责任再具体细化务求实效;三是创新普法方式,注重实效、高效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增加学法用法成效。
联系电话: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0877-5012621
县普法办 0877-5013820
华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