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广大市民饲养宠物犬成为普遍现象。犬是人类的朋友,养犬给人们带来了欢乐和慰藉,但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带来了噪音、伤人、污染环境等社会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诸多不满。养犬行为是个人素质和社会责任的综合体现,反映了市民的素质文明和城市文明程度。为营造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助力推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更好的打造“礼乐名邦”城市名片,现特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规范,依规养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好相关登记备案。树立合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意识,不因养犬而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按照犬类防疫的相关规定,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定期为犬只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疾病的发生。不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虐待、遗弃犬只。
二、加强约束,安全养犬 。外出遛犬时请为犬只带上犬链、嘴套等,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儿童、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伤人、打斗、撕咬等意外的发生。严格遵守公共场所携犬禁入的规定,不带犬进入公园、商场、学校、医院、餐饮服务行业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犬只不慎咬伤他人时,养犬人应主动对伤者实施救治。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尊重绿化和环卫工人们的劳动成果,不要放任犬只践踏生活小区、休闲场所等公共草地花圃,请不要在公共区域梳理犬毛。外出遛犬时,请随身携带卫生纸、铲子、纸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妥善处置,保持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养犬市民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维护邻里和谐、避免发生纠纷,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特别是在早、中、晚居民正常休息时段,要尽量避免犬只在生活区内狂吠;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强制措施,如带嘴套等。要加强犬只训练,培养犬只保持安静生活、规范活动的好习惯。乘坐电梯时,尽量抱起犬只,如同乘市民害怕犬只,请礼貌退出,等候进入。
五、文明传递,志愿引导争做文明养犬志愿者,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宣传养犬知识,讲解注意事项,提升群众文明养犬意识。及时发现并制止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生活环境。
六、齐心协力,治理犬患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流浪犬管理,有效解决流浪犬扰民问题,保障市民人身安全,给市民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从即日起,华宁县城市管理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县城区内流浪犬进行专项整治,依据《云南省玉溪城市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饲养未经登记、免疫的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及外出溜犬放任犬只便溺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和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市民朋友们,“文明饲养犬只 共建和谐华宁”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养犬的市民积极响应此倡议,让我们携起手来,规范饲养行为,共同维护优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建设新时代卫生、文明县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华宁县城市管理局宣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