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积极推进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核准工作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其中志愿服务组织是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主体,倡导推进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助推华宁县文明县城创建。
华宁县民政局登记在册县属社会组织共71家,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决策部署,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我局根据志愿服务组织的基本特性,认真对其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和章程进行审查,积极主动梳理和识别,核实名称中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和其他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社会组织,识别后确认华宁县志愿服务组织共有2家,分别是华宁县志愿者协会和华宁县义工联合会。志愿服务组织填写并提交了《志愿服务组织信息采集表》,我局在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信息系统中完成了标识,在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完成了公告。
对于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或者更名后的社会组织名称中含有“志愿服务”、“志愿者”、“义工”等字样的,我们将在批准其成立登记或者更名时,同步予以标识并公告。对于社会组织修改后的章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在申请章程核准时提出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我们将在核准其章程时,同步予以标识并公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指导,规范志愿服务行为,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方便社会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获得志愿服务,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宣传、引导在政府购买服务、能力培养、合作交流、业务支持等方面提供扶持,营造“传递关爱、弘扬正气”的服务平台与重要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