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认定和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隐患点认定与核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2〕101号)文件要求,通过属地乡镇(街道)申报,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三队调查核实,认定通红甸乡山羊母村委会白龙水小组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认定条件,盘溪镇富民村委会富民小组等2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符合核销条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日:2026年4月1日,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
附件:1.华宁县2026年度认定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统计
2.华宁县2026年度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细统计表
附件1.华宁县2026年度认定隐患点明细统计表.xls
附件2.华宁县2026年度核销隐患点明细统计表.xls
华宁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