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华政发〔2018〕7号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要求,华宁县积极开展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总结2017年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客观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依据全年完成国家、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情况及政务公开系统数据编制而成,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截至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均为系统自动生成,无人为伪造现象。报告编制完成后,要求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生成正式文件,经领导审批后发布至“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新开设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华宁县人民政府一办公区宁秀街148号,邮编:652899;电话:0877—5017134;电子邮箱:hnzfbxxg@163.com)
一、概述
为全面推进华宁县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条例》《办法》和《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7〕58号)要求,结合华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对全县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如下总结:
(一)强化领导,增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从加强组织领导、促进规范发展、提高工作实效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华政发〔2017〕8号)及《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部分领导分工调整的通知》,明确1位政府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印发《关于调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24号),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领导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8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定《华宁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新闻媒体采访和撰写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主动回应关切;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11号)及《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县政府网站专管人员的通知》《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政府网站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23号),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技术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二是加强机制完善,促进规范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玉溪市政府办公室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华政办〔2017〕58号),全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进展情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结构性、系统性。
三是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工作实效。研究制定《华宁县2017年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办法》(华办发电〔2017〕45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华机传〔2018〕1号),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对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日常工作中,由县政府办信息股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从而保证了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
(二)精心组织,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1.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县先后制定了《华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五公开”工作,用制度建设来保证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做到动态要闻类栏目每周5条以上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类3个月内必有更新,人事规划类6个月内必有更新,认真对表对标进行分工,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2.推进“两网整合”力度。为加快完成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网站及全县信息公开网站集约化整合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网后台管理力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现已将玉溪市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两个网站合并为市直管的“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华宁县拥有自已的主页及40个部门子账号。同时,对“华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改版升级,新版网站同样保留了40家政府部门的账号,改版后,网站页面更加简洁明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及时阅读了解政府最新工作动态。按照市级要求,严格监管各部门发文量,每周不少于6条,对不达标的部门每周进行发文预警。2017年度,“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5118条,“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8537条。
3.加强重点领域专栏建设。根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玉政办函〔2017〕65号)要求,我县于10月30日之前完成了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并编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导航,共开设35个专栏,涉及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等20家单位。
一是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财政、发改、国税、地税等多家部门开设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专栏,实时更新华宁县地方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和降低物流成本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发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开设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专栏,对纳入年度重点工程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定期发布项目审批、进展、建设信息,出台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
二是以政务公开促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等部门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督查室及时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开设“在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信息公开专栏,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及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以下简称“两网”)及时公开县级财政总决算相关信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社会保障基金收支表、政府性债务表、转移支付表等;做好“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县财政局“两网”同时公开了县级“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汇总数,县本级各部门公开本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并按要求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进行了公开;推进预决算信息集中公开,2017年,县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除在其部门“两网”网站账号上公开了部门决算信息外,在华宁县财政局“两网”网站账号上也进行了集中公示;推动全县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了涉及政府采购方面的政策法规、管理公告、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等信息。
三是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县人社局开设“就业创业”专栏,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设“知识产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等专栏,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县市场监管局链接了“云南工商网上办事大厅”作为“网上办事”专栏,全面公开机构检验资格许可等行政审批信息,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
四是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县教育局开设“招生考试”“教育法律法规”等专栏,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做好政策解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社会监督;县卫计局开设“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等栏目,做好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创新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形势,提升群众就医感受。
五是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县住建局开设“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等栏目,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镇保障性住安居工程项目清单,做好农危改工作情况公开;县国土局开设“征地信息公开”栏目,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县安监局开设“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使企业增强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我约束性。重点领域信息专栏建设进一步适应公众需求、加强信息整合、资源联动、资源共享,推动我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4.加强机构配置力度。全县各部门把政务公开工作当作履行工作职能、发挥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制作权责清单、服务指南、机构概况等形式,公开本部门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及办事标准,积极为群众和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收效明显。全县共40个单位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共设置4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73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人员数40人,兼职人员数33人,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万元整,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华宁县人民政府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可参见《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ing.gov.cn/)及“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nxzfxxgk/)查阅《目录》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华宁县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017条,其中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5118条,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8537条(由于部分发布信息有重复,故统计数少于“两网”相加总数)。2008年至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65条,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996条。2018年,华宁县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7年度,主动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515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信息492条,公开制发规范性文件信息298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重大建设项目、民生实事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业务工作信息2376条;主动公开动态工作类信息4718;主动公开规划计划类、报告类、总结类等其他类别信息3618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形式
2017年度,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8479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17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2712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共计655条。全县共40个单位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共设置4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共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2次,主要领导参加2次。华宁县广播电视台、玉溪日报社华宁采编室采取实时跟踪报道的方式,及时采编华宁实事进行电视报道、报刊登载,第一时间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印发《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8号),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开展国家、省、市重大方针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探索组织县区人民政府等负责同志在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2017年度,全县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稿件信息共计66篇,解读传达2017年国家《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府网站在线访谈2次,其中县长参与1次,其他部门负责人1次,直接进行网友答疑,增进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让人民群众更好地掌握政府工作动态,了解政府职能职责。
(五)回应社会关切及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处置,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县政府办积极协同县委办、县委宣传部等多家部门,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做好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的回应工作,2017年度,全县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8次,涉及县交通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等多家部门,在收到舆情之后,主要领导作批示,要求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上报材料,将材料留底存档,完善整个舆情回应流程。同时,华宁县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及其他方式回应网友提问共18次,问题包括“华宁县什么时候落实房补政策?”“华宁县高速公路是否能增设广角镜?”“青龙镇大干路最后一公里建设问题?”等等,涉及县住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局、青龙镇人民政府等多个部门及乡镇(街道),县政府领导督办,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及疑问,办结率均为100%,拓宽了政府与群众的交流渠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感、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华宁县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5件,其中当面申请件2件,信函申请件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棚户区改造相关资料公开”“预决算公开”。
一是认真答复和解决群众提出的或上级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转办的投诉案件。明确专人负责县长热线即政务信息查询专线“96128”,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确定1部专线电话提供查询服务,保证电话的接通率。2017年度,我县通过“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栏目、“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三湖社区·网络问政”平台为网友答疑解惑共27起,办结率为100%。
二是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2017年,华宁县共办理信访件1251件,群众来访 566批 1731人次;来信 46 件次;来电79件次,上级交办560件次。到省委省政府上访 9批 14人次;到市委市政府上访 4 批 93 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 1批 1人次;“书记县长接待日”及“书记市长接待日”共接待信访人 49批 53人次;律师参与接访 49批 53人。网上信访件 12件,办结 12件,办结率达100%;共交办各类信访件 312 件,办结率达94%;办理县长热线投诉件 、邮件信访件83 件次,无信访事项引起的涉法涉诉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事件办理情况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64号)要求,我县印发了《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的通知》(华政办函〔2017〕20号),制定了《华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升告知书制作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17年以来,收到的5件依申请公开事件,均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结率为100%。其中,2件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已通过电话回访进行了答复,并告知申请人若查询不到可到依申请公开部门进行查阅;1件属于部分涉密事件且申请依据不够充足,公开有可能泄漏他人隐私、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依申请公开部门已通过传真答复申请人,如若有需要,可携带其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及其他相关资料到依申请公开部门进行查阅;2件依申请公开事件,经审查,不属于依申请公开部门答复范围,已当面给予回复函,告知申请人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是棚户区改造相关土地批复、现状调查、图纸、补偿协议、合同等资料。由于棚户区改造涉及范围广、人数多,许多信息涉及他人隐私,申请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申请过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上未写明代理期限,无法审查代理人的权限,申请流程违法违规。因此,华宁县人民政府已采用传真方式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原因,并告知其如有需求,可携带当事人身份证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到华宁县棚户区改造指挥部进行查阅。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华宁县尚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工作还不够主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足,宣传渠道单一,难以把握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缺乏典型事例支撑。
二是发布内容重复单一。各部门普遍存在信息收集渠道狭窄,发布内容单一的现象,对于每周6条的发布任务滥竽充数。
三是保密审查不够重视。保密审查工作不够严谨,部分单位采取先发布后补审批的程序,不符合政务公开工作流程,难以确保信息准确性、功能实用性。
四是监管力度有待提高。监管力度不足,导致部分栏目更新维护滞后,影响政务公开及时性、有效性。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要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体系中。要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是要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及保密审查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予以责任追究。
四是要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性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属性中的一种。
五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答复。及时动态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同时,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做出答复。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县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加强督查指导,建立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批评,定期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及时查找和分析不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总结研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研究,提炼梳理出典型案例,加强对典型经验的交流学习。
附件: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华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8日
附件
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华宁县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2017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63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9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9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2017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47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7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12(多2382条)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3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66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3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1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3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40 |
华宁县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常务副县长 罗勇 | 华宁县人民政府 |
省直部门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职务 |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