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855601000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政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通红甸乡人民政府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面对经济形势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外部环境,通红甸乡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民心、集民智、聚民力、解民忧,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市、县发展大局,全心全意抓经济促发展,用心用情强基础惠民生,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产业发展步履坚实。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柑桔标准化生产,截止2023年末,全乡共有桔农2,295户,柑桔种植面积达31,000.00亩,产量达55,000.00吨,产值172,000,000.00元,实现桔农户均收入86,000.00元。落实烤烟栽种面积3,600.00亩,圆满完成460,000.00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均价35.16元/公斤,收购总值16,191,700.00元,实现烟农户均收入87,000.00元,比2022年户均增加9,000.00元,实现烟叶税收3,562,200.00元。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完成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工作,坚决遏制各类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成粮食、蔬菜、禽类肉类稳产保供任务,实现产值65,520,000.00元。深化文旅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么波冲特色民宿及旅游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完成太极温泉半山酒店主体建设,积极落实西北山革命斗争纪念基地建设项目,主动融入全县旅游发展大格局。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培育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6个村(社区)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0,000.00元。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全乡现有市场主体1,140户,新增市场主体170户;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完成单位清查1,918户,正有序开展普查现场登记工作。
项目建设成果丰硕。通过抓项目、补短板、强基础,铸造经济增长新引擎,投入资金1,253,400.00元,实施龙洞河大沟清淤、糯节河水库提水、通红甸社区南盘江提水设施修复、山羊母片区农业灌溉引蓄水工程,有效保障乡域内农业产业灌溉,缓解工程性缺水状况。投入资金6,747,400.00元,完成通自然村公路(小龙树路)项目建设、山脚小组进村路桥建设,采大路、大小路舍达段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装,采小路延长线、小龙树村道路水毁修复等6项工程,投入养护资金200,000.00元,持续做好农村公路日常保通和养护修缮。完善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乡老旧表箱更换,新建15台变压器,解决重过载、低电压问题,全面提升全乡供电保障能力。投入资金3,225,700.00元,实施大平地、通红甸小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项目、么波冲绵羊养殖示范基地二期等3个产业项目建设,为产业发展打牢基础,增强乡村发展动力。投资5,000,000.00元,完成通红甸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5个项目点建设,建成大婆左、小得勒两个田头交易市场,打造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补齐上则勒、通红甸2个小组人居环境设施短板。完成2024年8个衔接资金项目入库,积极争取项目落地,完成小滴水、塘子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实施方案编制。村庄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投资3,676,200.00元,完成73户民房抗震加固工程、么波冲景观区公厕装修,持续推进么波冲小组民房功能提升项目、通红甸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龙洞河供水站管网改造项目的社会协调工作,全面完成火特新能源风电项目征地协调工作,交付土地120余亩,兑付补偿款2,986,800.00元,启动大地光伏项目土地租用社会协调工作,初步完成136.00亩土地租地社会协调,夯实新能源产业发展前期基础。
民生福祉更加殷实。常态化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管理和三年增收政策宣传工作,紧扣“四个不摘”,发放“雨露计划”补助款29,000.00元,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180,000.00元,完成67户脱贫户及61户“三类”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持续抓好就业帮扶,全乡共有劳动力4,819人,转移就业2,936人,转移率61%;脱贫劳动力148人,转移就业106人,转移率71.62%。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等工作进展有序,累计发放各类民政事业费2,247,000.00元,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群众救急解难工作。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优抚资金434,100.00元。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申报人数9,805人,申报率达95.27%;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申报人数5,082人,申报率达90.79%,特殊人员“两险”申报率达到100%。持续做好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完成计生家庭意外伤害险和老年人意外险收缴。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持续实施中高考优秀学生奖励措施,提升教育服务效能。投入资金1,091,200.00元,完成通红甸乡境内人畜饮水项目建设改造、水源保护等工程,解决了33个村民小组和1所学校的饮水难问题。提升农村居住环境,抓好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村庄建设规划范围内宅基地联审联批,优化审批流程,年内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66宗。持续开展村庄美化提升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全覆盖,大龙树、所梅早村委会荣登县级红榜;申报市级绿美村庄6个、美丽乡村建设星级管理2个;完成户厕改造225座,公厕建设3座,拆除“六必拆”建筑15宗,占地面积1,461㎡,实行拆建并举,实施上则勒小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打造“八小工程”。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圆满完成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做好森林草原、水域违法图斑核实和配合查处工作。
社会治理平稳有序。以“四个专项行动”为主线,深入推进平安通红甸建设,做好辖区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养老诈骗宣传工作,全面开展家庭婚恋纠纷摸排化解,进一步做实命案防控工作。推进乡域内重大、历史遗留矛盾纠纷化解进程。年内共接收上级交办信访案件117件,接待本级来访事件8件,调解矛盾纠纷43起,调解成功42起,调解成功率98.00%,社会生活安定有序,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全面开展华宁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坚决做好森林防火、燃气安全、自建房、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认真执行“1262”叫应机制和“一接三即”机制,年内无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高效组织开展抗旱保丰收行动,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干旱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做好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区域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年内无汛情上报,无异常隐患点。依法管理民族事务,通红甸乡成功命名为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民族团结局面得到巩固。档案、双拥、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取得新进展。
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提高治理效能,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在全乡形成了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2件。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铸牢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通红甸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2.通红甸彝族苗族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3.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4.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5.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7.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综治中心
8.通红甸彝族苗族乡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华宁县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委员会
2.通红甸彝族苗族乡机关
3.通红甸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4.通红甸彝族苗族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
5.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党群服务中心
6.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7.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9.通红甸彝族苗族乡综治中心
10.通红甸彝族苗族乡执法大队
纳入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18,804,747.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04,747.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76,535.25元,下降5.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76,535.25元,下降5.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工资和五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另一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使得办公费及“三公”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18,804,747.32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6,542.96元,占总支出的55.66%;项目支出8,338,204.36元,占总支出的44.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6,535.25元,下降5.4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357,621.54元,下降18.38%;项目支出增加1,281,086.29元,增长18.1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工资和五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另一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使办公费及“三公”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66,542.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45,663.16元,占基本支出的95.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0,879.80元,占基本支出的4.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38,204.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人大公用经费支出50,000.00元;日常运转工作经费支出536,332.53元;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249,693.23元;乡镇工作经费支出8,046.00元;武装工作经费支出19,980.00元;乡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27,283.00元;通红甸彝族苗族乡干部职工基本生活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资金支出50,000.00元;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8,000.00元;通红甸乡2023年公共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专项资金支出7,000.00元;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生活补助经费支出189,000.00元;2023年遗属补助经费支出21,200.00元;2021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事业(大婆左)项目专项资金支出50,000.00元;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73,570.00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400,000.00元;乡村振兴项目款支出4,544,799.60元;2017年玉溪市美丽宜居省级重点建设村通红甸乡小得勒村委会小凉山小组补助资金支出150,000.00元;村组干部工资经费支出1,845,300.00元;通红甸2022年村组烤烟生产组织奖励经费支出10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04,747.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76,535.25元,下降5.41%,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23年工资和五险基数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另一方面,厉行勤俭节约,加强预算管理,使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95,477.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2%。用于人大事务50,000.0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121,481.91元、财政事务584,082.58元、纪检监察事务6,508.00元、群众团体事务1,538.00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284,723.08元、组织事务50,000.00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1,143.85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56,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8,15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338,155.77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4,50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394,065.16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40,236.00元、就业补助189,000.00元、抚恤21,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01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605,019.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03,98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53,981.56元、城乡社区公共设施5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9,631,354.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2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1,901,784.53元、林业和草原73,570.00元、水利400,000.00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4,544,799.60元、农村综合改革2,603,200.00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08,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86,2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786,25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6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7,600.00元,支出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075.85元,下降98.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732.85元,下降9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43.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强化公务用车改革,规范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减少公务用车维护成本,同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接待标准,实现厉行节约常态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通红甸乡人民政府开展全乡的经济、社会事务、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713.58元,比上年减少232,319.88元,下降41.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比去年减少159,909.27元,下降75.02%;培训费比去年减少20,734.00元,下降100%,劳务费比去年减少39,960.00元,下降100%。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258.51元、邮电费6,000.00元、会议费4,633.60元、工会经费23,471.4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4,7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资产总额8,398,478.86元,其中,流动资产1,730,454.74元,固定资产6,668,024.1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11,396.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280,865.3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5项,账面原值23,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855601111
玉溪市华宁县通红甸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