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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2.负责电、油、气等能源资源管理,拟订能源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提出华宁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有关调整建议。
5.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6.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化市场化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协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7.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化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8.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9.推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有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贫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10.组织拟订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11.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2.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有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储备物资品种目录、发展规划。
13.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4.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有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和省市县列名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和收费标准调整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按照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有关工作。
17.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及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参与国际区域合作、沿边开发开放、连接南亚东南亚大通道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8.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能源的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9.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核准、审核规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全县石油市场供求变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储备。组织协调石油的供应调度。
20.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
21.承担全县粮食流通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22.管理全县粮食、棉花、食糖、石油等储备,提出储备、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
23.负责县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县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县级重要物资的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县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4.根据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县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县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省、市和县投资项目。
25.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6.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7.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实施,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和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等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重基础强分析,切实提高参谋能力
一是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起草《华宁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印发实施华宁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二是抓好经济社会发展跟踪分析。起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及时提交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三是做好“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完成《华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编制。
2.建机制强谋划,努力扩大有效投资
一是创新机制抓项目扩投资稳增长。今年以来,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月度预警机制、月度项目联审机制、投资运行与项目入库提醒通报机制。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争取上级预算内资金支持,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1项;省预算内建设投资项目1项;省预算内前期经费项目项1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本年度发行地方政府专债项目2项。
3.聚焦绿色发展,高质量推动新能源项目建设
2023年推动建设新能源项目6个,其中风电项目2个,起则风电场、火特风电场均已全容量并网。光伏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31.00万千瓦。储备项目2个,总装机2,515.00万千瓦。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水保、环评、林勘、地灾等专题工作。
4.持续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做好促改革降成本工作。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协调推进违背市场入负面清单事项核查破除工作,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相关后续工作。二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2023年,共备案项目259个,批复立项项目37个。三是落实减负降费政策,促进收费管理规范化。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清单制动态管理。完成全县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统计工作。认真开展全县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费、殡葬服务收费等收费执行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和调研。四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严重失信主体数据推送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修复33件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专项治理3户,完成企业信用修复30件。
5.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积极推动“清廉云南”两个专项行动。组建工作专班,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华宁县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组建2个营商环境前哨站,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座谈会。印发《华宁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方案》《华宁县重大项目审批监管“阳光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持续打造公开、透明的项目审批环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向部门发出整改清单。二是牵头制定《华宁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分类设定18项指标,持续督促跟进,全县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初具雏形。三是持续开展“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上下联动的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机制,畅通案例线索归集渠道,开展线索核查破除,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例破除进展情况,并对破除完成案例适时组织“回头看”。
6.聚焦民生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协调各相关部门紧扣安置区产业发展进一步夯实基础,力促安置区群众产业发展稳定,经济收入稳步增长。二是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做好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动态管理核查工作;支付移民小额贷款贴息资金;协调解决移民项目欠拨工程款问题。三是切实做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我县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认真开展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发现可能引发价格异常波动的突发性、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预警,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
7.落实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有序开展粮食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共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14次,检查企业和粮食经营户10家,检查国有粮食企业库点1个,成品粮门市3个,累计检查出问题1条,督促企业完成整改。二是推动华宁县粮食和物资应急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实现竣工验收。实现粮油存储管理智能化,仓储绿色化和粮食检测能力极大提升,具备存储央储及省级粮食储备的条件。三是切实做好粮食质检机构粮食质量抽查和粮食质量自检等业务工作,抓好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节日粮食安全检查及供销监测监控,保证粮食质量安全。
8.有力推动国防动员体制改革跨入新阶段
组织完成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工作机制,制定完成国防动员“四项制度”,认真组织“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组织完成国防动员潜力数据统计调查,全力抓好人防三所一中心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体制改革与经济调节股、行政审批与固定资产投资股、能源资源与移民开发股、价格收费与调控监测股(华宁县价格认证中心)、粮食与物资储备股、国防动员一股、国防动员二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华宁县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2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1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741,832.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3,619.97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212.56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374,415.99元,增长1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2,217.19元,增长10.3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减少7,801.20元,下降16.95%。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拨款项目收入增加,专户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17,987.09元。其中:基本支出5,580,953.03元,占总支出的37.92%;项目支出9,137,034.06元,占总支出的62.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53,064.64元,增长9.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010.58元,增长1.68%;项目支出增加1,161,054.06元,增长14.5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人员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工资奖金增加,职务职级变动,五险一金调整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80,953.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193,056.34元,占基本支出的93.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87,896.69元,占基本支出的6.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37,034.0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17,686.0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华财建〔2023〕122号2023年市预算内项目(县级第一批)前期工作经费1,165,700.00元,华财建〔2023〕156号2023年市预算内项目(县级第二批)前期工作经费560,000.00元,华财建〔2023〕215号2021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200,000.00元,华财建〔2023〕107号2020年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2159999-其他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华财建〔2023〕55号2022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470,000.00元;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 华财预〔2023〕1号华宁县县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49,000.00元,用于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2082201-移民补助-华财建〔2023〕70号提前下达2023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411,226.84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华财建〔2023〕24号2022年第二批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149,260.15元,华财建〔2023〕71号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资金7,550.00元,主要用于移民直补资金及移民小额贷款贴息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华财业〔2023〕3号2015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库区资金、华财农〔2023〕120号2015年市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华财建〔2023〕23号2021年第一批小型水库移民安置区扶助资金等6个移民项目资金450,739.85元;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华财建〔2023〕142号柒树林小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专项资金130,136.02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移民项目的顺利推进。
2249999-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华财建〔2023〕188号2022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物资调运经费180,000.00元,2220115-粮食风险基金-华财预〔2023〕1号华宁县2023年粮食风险资金430,000.00元,华财建〔2023〕235号2023年市对县粮食风险基金补助资金410,000.00元,华财建〔2023〕234号2023年玉溪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营维护补助资金50,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县级储备粮轮换,加强储备粮和救灾物资日常管理。
2010401-行政运行-华财建〔2023〕109号兑付第一笔农村居民进城购房奖补资金12,975.20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华财建〔2023〕144号华宁县发改局人防机动指挥所建设项目经费100,000.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华财建〔2023〕284号调整返还2022年上缴起则风电项目结余资金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级经费项目,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
2080801-死亡抚恤-华财预〔2023〕1号2023年离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7,686.00元,华财预〔2023〕1号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资金32,7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干部遗属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92,393.1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93%。与上年相比减少2,160,209.65元,下降17.3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4,49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25,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8%。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8,16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社会保障支出和离退休人员补助、移民项目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26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支付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工程款。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7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7%。主要用于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4,7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8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县级储备粮项目专项资金。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救灾物资日常管理。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800.00元,决算为36,52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3,992.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元,决算为12,5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2%,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5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800.00元,支出决算为36,529.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4,000.00元,决算为23,992.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800.00元,决算为12,5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持不懈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履职尽责,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030.51元,增长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51元,增长0.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24.00元,增长19.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增加,上级来访人员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员出差、培训、项目推进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公务活动的上级部门、业务交流的其他县区部门;开展公务活动的乡镇和村(居)委会;项目洽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3,529.57元,比上年增加70,421.47元,增长2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各项办公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739,822.42元,其中,流动资产682,045.53元,固定资产301,508.1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2,615.48元(净值),其他资产2,593,653.2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45,271.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0,11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630301111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华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