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全面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工作成效显著,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开展,为各项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的完成和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观念和遵法守法意识
1、开展干部职工学法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一是开展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学法。坚持集体集中学法与个人学法相结合,利用每周一集中政治学习或开展专题普法学习活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负责人的学习教育。一年来,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学法10次,参学人员774人次,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肥料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纪法规、《行政执法务实》《“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操作知识》《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结合实际、接地气的务实法治知识。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法治知识水平。
二是强化农业农村干部职工自学学法。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农夫学法等微信公众号加强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及依法办事能力均得到了很大提高。
三是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法。一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重要安排部署及司法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求,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力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组织我局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举办的执法培训。组织9名执法人员参加市农业农村局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组织47人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执法人员培训、组织6名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
全力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活动。截至日前,共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次,培训农业行政执法人员305人次。2024年3月28日,副局长李雪琼主持并讲解,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及全体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学习;6月24日,局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赵才亮同志对《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的通知》进行全文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站所(队)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对农业行政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农业行业监管职能部门把文件传达至每一个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让每一个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明白整治重点即农业行政执法不可触碰的红线;7月16日,组织种植领域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农资监管执法专题培训,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史忠伟同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及种子执法检查进行了讲授、农业科技服务中心殷士洪同志对《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及农药执法检查进行了讲授、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张汝清同志对《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及肥料执法检查进行了讲授、局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赵才亮同志对农业行政执法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授、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周佛清同志对种植领域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作了要求;7月23日,组织全体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邀请县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胡体波同志讲授了《行政执法务实》“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工程师吴云涛对“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操作进行培训,局领导班子成员、农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渔业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站、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农经站执法人员、执法大队、法规股、农质监股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9月30日,对农机站执法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局法规股赵才亮同志对如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充分履行好职能职责、农业行政执法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内容进行了讲授。
2、开展社会公众普法,提升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社会大众法律意识,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稳定发展
一是积极撰写农业行政执法及普法典型案例。以实际需要为导向,以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为例,撰写《图口福下河电鱼 被惩罚后悔莫及》《生产经营鲜食用玉米种子也要遵守主要农作物种子管理法律法规》《卖农药要办农药经营许可证》3个极具现实意义、执法指导意义、普法警示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极大提升执法、普法效果。
二是开展送法下乡上门服务。结合开展农药、种子、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向广大监管对象宣传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知晓率、熟悉率,进一步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尊法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农业行业领域依法监管。利用下乡进入村组、到农资经营户、种植养殖大户、网格区、集中街头普法等方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农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受训人员达10000余人次。
三是举办监管对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举办农资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期200余人次,举办拖拉机驾驶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1期60余人次,举办高素质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2期110人次,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升监管对象、服务对象尊法、守法意识。
四是开展生猪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以盘溪镇、华溪镇为重点,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尊法守法意识、依法经营意识,通过有针对性地在经营场所粘贴生猪屠宰法律法规、举办从业人员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生猪屠宰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
(二)加强法治建设,进一步提升农业法治化水平
一是更加规范农业行政执法权委托。结合我县农业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将我局施行的农业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执法权委托给华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宁县畜牧兽医渔业中心、华宁县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站、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华宁县农业科学技术服务中心、华宁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6个局属单位,局长与6个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按照法律规定要求对委托情况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公示。进一步规范了委托执法行为,提升了法治建设水平。
二是公示农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事项及渠道。为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渠道,促进规范执法,全面保护农业产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华宁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投诉、农业违法行为举报事项范围及投诉举报渠道、受理部门等相关信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开公示。
(三)坚持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办事和依法治理
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规定,促进管理制度化。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手段,不断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严格执行学习、会议、公文处理、民主决策、信访处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文件管理、保密、车辆管理、内部管理、廉政勤政和法治政府等一系列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在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督查落实。确保制定的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加强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的执行,促进依法行政。
二是严格农业执法,提升农业农村行业领域依法治理能力
加大执法力度。一年以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648人次,共检查企业、个体工商户1004个次,整顿市场98个次,对监管对象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有效监督,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办理依法监督。局属各具有监管职能职责部门对监管对象至少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移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立案查处一般程序以上行政执法案件17件(办结17件),其中:肥料6件(办结6件)、农药2件(办结2件)、农产品质量安全3件(办结3件)、饲料及饲料添加剂1件、兽药2件、渔业3件。查获不合格农资4596.21公斤、电鱼设备3台,没收违法财物货值0.562万元,罚没款6.9181万元。农资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保障、农业产业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质量
按照上级政府和农业部门的安排,对农业部门履行的行政许可等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清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对农业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彻底清理,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该谁管、该谁做、管哪些、做哪些、如何管、如何做等问题,进一步理顺了隶属关系、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对接落实了国务院、省、市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上级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对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清理继续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保留的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省市农业部门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按时推进,确保效果,便民利民。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再调整一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县政府服务管理局的安排,县农业农村局认真梳理部门权责清单,对上级部门承接、下放、变更等事项、法律适用条款进行梳理。经梳理行政职权共计7 类,共计 30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2584项,“追责情形”共计 2657项。
依据《玉溪市开发区赋权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将农药经营许可、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其他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委托云南华宁产业园区管委会实施。
2024年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建议将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权赋权到宁州街道、华溪镇、盘溪镇、青龙镇、通红甸乡,向县司法局提交了申请。
(2)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相关要求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由于我局涉及的事项少,审批频次不高,暂不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但已明确专人承接涉及的行政审批事务。我局将行政审批事项入驻政务大厅窗口,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共计74项,明确办理条件、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并在政务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至目前,没有投诉事项。
(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以省政务服务平台事项管理系统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为基准,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完善实施清单。
(4)做好农药经营许可材料审查,出具审查意见53份。
(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抽查计划1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已完成抽查,未发现问题。完成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抽查方案,抽查华宁三家兽药店、一家生鲜乳,未发现问题。
(6)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积极推行“企业安静期”,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企,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5项,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2项,落实“企业安静期”要求检查经营主体数682户,特殊情形检查经营主体数103户。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行政许可48条,抽查检查28条。
(7)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产生的行政许可的处罚信息,各局属相关单位在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适时或以每周不低于一次的频率将公示信息归集至“信用玉溪”共享平台。并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截至目前2024“信用玉溪”平台法人行政许可录入48条;自然人行政许可34条;自然人行政处罚7条,法人行政处罚7条。
2024年已通知公示的1家企业的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信用修复,便于企业后续进行金融贷款、招投标等活动。
(8)推广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玉溪市分平台。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做好“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推广运用工作,切实保障平台建设内容满足农业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业务需求,组织各监管单位执法人员开展平台培训。
(9)加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持续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措施,审查增量文件总数5件,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线索的排查为0。
四是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
继续按照《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华政发〔2015〕74号)要求,继续做好法律顾问工作,提升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扩大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领域,推动法律顾问全面介入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各环节。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增强了法律顾问咨询意识,在重要合同签订、各类纠纷化解、重大执法案件办理、涉法事务处理等方面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交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切实提升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咨询法律顾问12次,包括重大事务处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
五是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实施《华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工作方案》并通过华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公示。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每一件一般程序以上的行政执法案件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对办理的17件案件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网站、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每一件行政执法案件都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制作法律文书,全面全程记录执法过程;严格案卷记录归档、依法归档保存执法档案。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玉溪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规定,对报审的18件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符合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11件案件出具了《法制审核意见书》。
六是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健全审核主体,确保工作有人落实,组建法制机构,配备了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工作人员,目前配备兼职工作人员2名;严格审核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凡是属于《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纳入审核范围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事项全部进行审核,对《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执行行政裁量基准是否适当、决定内容是否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等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条件纳入审核的事项出具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并报有关领导和单位。一年来,对办理的17件行政处罚案件都进行了集体讨论,法治机构和法治审核人员都进行了审核;对报审的18件行政处罚案件执法决定进行了法治审核,符合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案件出具了《法治审核意见书》。对申报的56件农药经营许可全部进行了审核并签署了审核意见。
七是开展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组织执法人员及行业监管人员12人次,对2023年结案的5件农业行政处罚案卷、5件行政许可案卷及2024年以来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2件进行了评查,严格对照评查要求及评分标准对每一件参评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评出具体分值,指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写出了评查报告。通过案卷评查,评查工作人员加强了法律法规知识交流,提升了知识视野及办案能力。
八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
制定实施《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案》及《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免予行政强制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在农业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凡符合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条件的,均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九是积极开展2024年度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
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宣传,学习了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2024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明确了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的重大意义及工作要求、调查内容,进一步提高了开展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满意度调查重要性认识,促进了在工作中补齐短板,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治理,不断提升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不断提升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成效和群众满意度。广大农业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了调查。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有待提高。熟悉法律、运用法律、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水平都需要提高,与新形势下农业工作的开展和农业领域监管工作需要有一定差距。
二是部分股室、局属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三是部分人员法治素养有待提高,遵守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治原则等法治建设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够高。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局党组加强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抓好法治工作,凡重大法治工作必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把法治工作列入局党组重点工作、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研究法治工作。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本系统法治建设领导职责,法治工作有机构、有分管领导、有具体办事人员;制定实施《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高效顺畅,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讨论、及时调整相关法治工作机构、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等。
(二)谋划部署农业法治工作,确保法治工作稳步推进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县农业农村局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实施了《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实施方案》。不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情况报告,及时解决法治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法治工作有序稳步开展。对各级督查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及时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按时上报相关单位。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重点学习内容和干部职工普法学法的重点学习内容,统筹安排,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农业农村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1次、专题学习167人,紧扣华宁农业农村工作实际选题,专题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收入的习近平相关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等知识,更进一步认识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伟大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涵外延有了更新更全面的认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地位及现实意义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更加坚定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完满信心和坚强决心,在工作和生活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落实,不断推进全县农业农村系统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贯彻落实,为全县农业农村发展、乡村振兴作出义不容辞的贡献。
二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狠抓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制定了法治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股室站所实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农业农村工作开展,为各项农业农村工作目标的完成和全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坚强的保障。
三是将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局党组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保障法治经费,部署推动相关工作。
四是更加重视法治人才工作,局党组加强法制机构、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录执法人员2名。加强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强化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立案、执法调查、案件定性、集体讨论、处罚、执行等所有环节的全面全方位领导,加大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确保依法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的18件农业行政执法案件局党组领导均参与集体讨论、听取案情汇报、加强案件办理的领导和监督。
五是制定实施《华宁县农业农村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华宁县农业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积极听取律师意见。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扎实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持续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