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1-2月份,全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行业事故分布情况
商务服务行业领域1-2月份未发生事故,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其他行业领域1-2月份均未发生事故。
三、各乡镇(街道)事故分布情况
宁州街道1-2月份未发生事故,去年同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青龙镇、盘溪镇、华溪镇、通红甸乡1-2月份均未发生事故,去年同期也没有发生事故。
各乡镇(街道)事故情况如下:
| 事故起数 | 同比 | 死亡人数 | 同比 |
+,- | +,- % | +,- | +,- % |
合计 | 0 | -1 | -100 | 0 | -1 | -100 |
宁州街道 | 0 | -1 | -100 | 0 | -1 | -100 |
盘溪镇 | 0 | 0 | —— | 0 | 0 | —— |
华溪镇 | 0 | 0 | —— | 0 | 0 | —— |
青龙镇 | 0 | 0 | —— | 0 | 0 | —— |
通红甸乡 | 0 | 0 | —— | 0 | 0 | —— |
四、当前安全风险分析
3月份,全县全面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需严格管控农事用火及林区输电线路隐患,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林区企业需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防范飞散火星引发火灾;工矿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易出现设备维护不足、违规操作等问题,需加强岗前培训及设施检修;危化品企业需防范静电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建筑施工复工阶段存在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等风险,需落实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检查,强化临建宿舍用电防火管理;道路交通风险,需警惕大风、低温等极端天气影响,易导致车辆侧滑、视线受阻,需加强重点路段管控,严查超载超速及违规载人。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认清形势,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县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认真汲取近期全国各地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治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严惩交通、矿山、危化、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深刻理解和把握做好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狠抓落实,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紧盯高危行业领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和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安全形势的综合研判,紧盯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复工复产安全专项检查指导,督促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场所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复工复产标准和程序,做好复工复产“六个一”。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全面排查整改问题隐患,确保每个环节安全运行,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举一反三,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对全县范围内道路隐患开展全面深入排查,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流动执法。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旅游包车、务工人员包车接送车辆等重点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重处超速、超载、超员、三轮车载人、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要完善临水临沟、急弯陡坡等县道、乡村道路两侧险要路段护栏、警告标志和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四)强化值班值守,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根据季节工作特点和重点时段需求,细化应急处置保障力量部署,加强预案、队伍、物资、装备等应急救援准备,加强调度各地应急值守和救援队伍值班备勤情况,保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应对、及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