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全县人民:
今年是扫黑除恶常态化第一年,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查找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再掀扫黑除恶斗争高潮,现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征集我县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边境治理、文化旅游等6个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主要内容如下:
1.信息网络领域。仿冒金融机构的诈骗网站和涉嫌诈骗类恶意程序、违法广告等实施网络金融诈骗的行为,买卖个人信息、售卖非法设备、提供非法技术服务、传授犯罪方法等网站、账号及虚假网站、钓鱼网站,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实施网络敲诈、新闻敲诈、有偿删帖,收取网上“保护费”,利用网络传播赌博诈骗、违法交易、非法集资、涉枪涉爆、毒品贩卖、淫秽色情、封建迷信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2.自然资源领域。私挖滥采、用地违法、破坏耕地、违法征地等乱象,非法勘查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征地、占地,非法采砂、擅自在河道、水库、灌渠等水利工程管理弃置渣土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3.交通运输领域。非法营运、驾驶培训、损害路权、交通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的乱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工程中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垄断运输市场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4.工程建设领域。阻挠正常施工,乱搭乱建、违建,非法占道经营,城区环境污染和扰民,围标、串标及强揽工程及政府采购等违法违规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5.边境治理领域。偷越国边境、走私护私、电信网络诈骗、涉恐、涉枪、涉毒、涉赌、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等跨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6.文化旅游领域。文化娱乐场所无证经营、违法接纳未成年人以及旅游行业“不合理低价”、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要求
1.举报时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黑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通讯方式、主要体貌特征、活动路线、藏匿地点及是否持有枪支、管制刀具等情况。
2.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者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匿名举报时,要将所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尽量表述清楚细致。
3.严禁借举报黑恶违法犯罪之名诬告陷害他人,凡借机诬告陷害他人或为实现个人不法目的罗织虚假内容举报的,一经查实,依法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1.华宁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877-5012110。
2.微信举报: 搜索并关注“玉溪华宁警方”官方微信,留言举报。
3.举报电子邮箱:100470877@qq.com。
4.信件举报:玉溪市华宁县宁州街道宁荣街1号,华宁县公安局扫黑办,邮编:652899。
5.来人举报地点:华宁县公安局扫黑办、华宁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凡知悉行业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提供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华宁县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华宁县公安局承诺,将对举报人和线索提供人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其各项权利和人身安全,凡对举报人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同时,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华宁县公安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