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元旦·春节期间重要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各相关经营主体:
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基本消费进入传统旺季,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二、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宾馆酒店、餐饮等服务行业要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
五、经营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药品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强化价格自律。合理用好自主定价权限,既顺应市场规律,又履行好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竞争秩序和公众利益。
六、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停车收费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相关优惠政策。
七、市场经营者要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婚宴、年夜饭、外卖经营者要严格原料采购管理。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监督检查,防止餐饮浪费。及时发布节日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加强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贯,提高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意识。
八、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商品和服务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无故取消订单或者擅自提高价格;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任何费用。
九、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价格串通、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损害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欢迎人民群众做好监督,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上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查处。
华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