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华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和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华宁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华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华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按规定征求了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通过了市级专家的技术审查,并经县规办会、规委会研究通过,于2025年11月24日经华宁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将《规划》依法进行公示。
附件:华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附件 华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文本(公示版)(1).pdf
华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