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自行车站点广告位招商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溪市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自行车站点广告位招商代理服务的项目业主为玉溪绿动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心城区安全骑行(一期)自行车站点广告位招商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玉溪中心城区安全骑行项目中玉溪中心城区所有自行车站点广告牌及广告位的推广招商服务,涉及的自行车站点51个,广告位406个。
2.3 服务期限:五年。
2.4 合同签订方式: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当期履行合同考核合格,续签下一期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完成本项目的招标服务内容,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广告代理、发布;
3.2 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过国内广告发布登记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近两年(2016-2017年)承担过的项目业绩,提供至少3个单项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及正规发票。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须同时进行。)
4.1本次招标属于玉溪市电子化平台试运行阶段,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2报名时间:2018年01月11日至2018年01月17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恕不受理;现场报名,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3招标文件售价为¥800.00 元,售后不退。
4.4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广告发布登记手续的证明材料,投标人近两年(2016-2017年)至少3个单项项目业绩且合同金额在4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及正规发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应于2018年01月30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投标人通过其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保证金专用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汇款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14:30时。
6.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
6.3投标文件除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6.4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玉溪市人民政府(http://www.yuxi.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绿动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箱:yxdadizb@163.com 联系人电话:0877-2026917、2026817
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系人: 彭海静、赵丽霞
日期:2018年01月11日
备注: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1)企业需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3、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
4、技术支持:系统操作:0877-6694256(信息科)
400-9618-998(北京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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