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135701000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院团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聚焦文旅产业,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一是经济指标平稳上升。二是大力推动文旅项目。制定了《华宁县文旅产业化实施方案》。三是积极组织品牌创建。四是狠抓市场主体培育。
2.聚焦文化惠民,群众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一是文化惠民工程稳步实施。二是文艺作品创作力度加强。三是非遗传承保护有效提升。积极举办好“多彩非遗进校园 文化传承润童心”华宁县“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四是文物活化利用创新发展。以万松山革命烈士陵园、小红山烈士陵园、地下交通站等革命遗址为载体开展红色教育。
3.聚焦市场整治,服务品质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市场检查,全面落实行业安全责任。持续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行政审批,积极开展“暖心行动”。紧紧围绕以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为导向,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诚信评价,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4.聚焦宣传推介,文旅业态创新发展。一是拓展“华宁陶+直播”新路径。采用全媒体+短视频的宣传新模式,在抖音、小红书、微信视频号等宣传平台持续投放以“华宁陶”为主线的宣传视频。二是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品牌影响力。深入探索与高校合作新模式,依托云南省陶瓷研究院项目申报,加强与景德镇陶瓷大学联系、与云南艺术学院合作,引进高校专业技术人才,夯实产业基础。三是打造特色节庆活动。组织策划特色柑桔旅游文化节,推出“你好华宁”系列宣传视频,引爆话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服务股、产业开发股、华宁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华宁县陶瓷文化产业服务中心。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华宁县图书馆
3.华宁县文化馆
4.华宁县文物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华宁县文化馆
3.华宁县图书馆
4.华宁县文物管理所
纳入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3人(离休0人,退休4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542,862.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2,669.50元,占总收入的79.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370,192.95元,占总收入的20.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3,726.81元,增长17.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8,638.46元,增长7.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55,088.35元,增长80.23%。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且2023年举办各大节庆活动项目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631,092.22元。其中:基本支出6,621,297.34元,占总支出的56.93%;项目支出5,009,794.88元,占总支出的43.0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953,572.58元,增长20.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5,843.40元,下降5.51%;项目支出增加2,339,415.98元,增长87.6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且2023年举办各大节庆活动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21,297.3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83,354.39元,占基本支出的96.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7,942.95元,占基本支出的3.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9,794.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和宣传管理工作。
2.文化活动支出93,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文化活动支出。
3.群众文化支出381,806.72元,主要用于惠民演出等群众文化演出项目支出。
4.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26,378.0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支出。
5.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3,880,216.16元,主要用于举办节庆活动支出。
6.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7.死亡抚恤支出11,778.00元,主要用于死亡家属生活补助。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305,0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隔离酒店费用。
9.其他支出161,616.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现场办公等费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72,669.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6%。与上年相比增加648,638.46元,增长7.61%,主要原因是2023年举办各大节庆活动,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339,41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1%。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支出和文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7,492.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5,552.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40,20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8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82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82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82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经费紧缺,厉行节约,接待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58.00元,下降67.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858.00元,下降67.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经费紧缺,厉行节约,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旅游项目推进、项目检查及促进陶瓷产业发展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728.48元,比上年增加/减少28,220.70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2,777.98元,邮电费8,400.00元,培训费437.00元,公务接待费1,828.00元,工会经费17,435.5元,福利费4,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86,8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8,642,112.00元,其中,流动资产365,247.75元,固定资产8,276,864.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63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136.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135701111
华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决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