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55号)、《玉溪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2019〕—1号)要求,华宁县积极开展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留言回复办理和政务热线接听办理工作,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等9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举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及时与华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华宁县人民政府一办公区宁秀街148号,邮编:652899;电话:0877—5017134;电子邮箱:hnzfbxxg@163.com)
华宁县人民政府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可参见《华宁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ning.gov.cn/)及“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nxzfxxgk/)查阅《目录》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制度建设,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印发《关于调整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华政办函〔2019〕24号),成立由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政府牵头,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合力推进的政务公开领导体系。
(二)加强机制完善,促进规范发展。一是编制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华宁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标准,细化了具体责任,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依据、有抓手。二是全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五公开”制度,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三是按照“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原则,加强组织统筹,抓好任务分解,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按时汇总进展情况,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提示进展情况。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制定华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继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共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参加省市新闻发布会4次。将政务公开要求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纳入办文程序,办文单上已明确文件公开属性,对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文件标注理由并报领导审批。强化舆情管控,实行全天候舆情信息监测,并提出舆情处置建议方案,年内未发生重大舆情。
(三)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工作实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职能目标年终综合考评,作为对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和信息股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大检查指导的力度,对工作开展好的通报表扬,对被动应付、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全力推进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702条,其中,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7686条,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11016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全县37个单位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共设置37个政府信息公开站点。县融媒体中心、玉溪日报社华宁采编室采取实时跟踪报道的方式,及时采编华宁实事进行电视报道、报刊登载,第一时间准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建设及更新维护。按国家、省、市要求,规范并完善网站名称及域名建设、互动交流版块建设及网站底部功能区建设,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建设及更新维护,加强常态化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模块的调整整合、管理。加强“华宁县人民政府”和“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两个网站日常维护,保留了37个部门站点。持续开展网站规范化建设,提升网站功能的实用性和服务能力,动态要闻类栏目每周6条以上更新,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类栏目3个月内更新,人事规划类栏目6个月内更新,新媒体原则上除节假日外,每日至少更新1条信息,每两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一)依法受理公开申请。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涉及申请公开内容10项。其中,5件为信函申请,2件为网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有3人,其中,研究中心科研人员1名,自然人2名。在所申请的10项公开内容中,涉及城建规划类1项,环境监测类1项,棚改项目类8项。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已在答复时限内予以答复,在已答复的内容中,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8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01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华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加强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内容的调查核实,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告知书制作水平,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1.健全工作机构、完备人员配置。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华宁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由县政府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落实,并配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维护更新以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完善制度机制。一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受理申请的方式、流程、范围及答复的途径和时限,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工作机制,并在华宁县门户网站提供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文本。二是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取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提出公开申请。相关部门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明确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和信息股负责投诉举报工作、信访局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县司法局负责行政复议工作。通过各种制度的完善,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能够件件有落实、有回应。
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从推动华宁科学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改进政府自身建设的高度深化认识,变“让我办理”为“主动办理”,变“注重答复”为“强调落实”,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作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把落实建议提案内容作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重点难点、规范办理程序、创新方式方法,有效解决了一批热点难点问题,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全年办理人大代表议案0件、建议7件,政协提案3件,满意率100%,并及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高度重视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强化政策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完善华宁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制度,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及时开展国家、省、市重大方针政策的解读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县政府主要同志、在政府门户网站接受在线访谈,政府开放日、政策大讲堂、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公众参与和监督。2019年度,全县公开发布政策解读稿件信息共计37篇,完成包括《“华宁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暂行)》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在内的解读工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留言回复办理和政务热线接听办理工作
认真办理群众留言,2019年,“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共收到留言12条,涉及交通、公安、住建等多家部门,包括“华宁县电动自行车上牌”“五一期间华宁县客运站乘车排队”“华宁县亚玛综合市场停车场搭建房屋”“华宁县春节能否燃放烟花爆竹”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收到留言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问题,12条留言均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通过政府信息平台留言办理工作,拓宽了政府与群众的交流渠道,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感、认同感和满意度。专人负责“12345”政务热线,做到专人分管、专人负责接听电话,2019年,共办件125件,成功转接117次,转接成功率为93%,办结率为100%。
七、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制定《华宁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十余项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切实发挥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抓好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度落实,定期研究推进政务公开重要事项,推动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加强机构配置力度。把政务公开作为履行工作职能、发挥工作效能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制作权责清单、服务指南、机构概况等形式,公开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及办事标准,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37个单位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62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中,专职人员数37人,兼职人员数25人,有效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正常运转。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宣传的形式还不够多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方式和宣传渠道还比较单一。二是审核工作还需要加强。部分单位在发布前审稿把关不严,出现了关键字错漏、表述错误等问题。三是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监管工作力度不够,部分栏目更新维护滞后,影响政务公开及时性、有效性。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将从以下6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围绕政务公开中心工作,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终综合考评体系中。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县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按照考核标准,采取不定期抽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应该公开没有全部公开等行为予以严格处理。五是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属性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3种属性中的一种,并按照相关要求严格管理。六是要进一步规范办理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按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确保每件申请都能得到规范答复。及时动态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逐步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管理和审核工作,确保能够按规定及时做出答复。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全县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认识;开展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知识的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业务能力。加强督查指导,建立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批评,定期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政务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及时查找和分析不足,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总结研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研究,提炼梳理出典型案例,加强对典型经验的交流学习。
九、开展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华宁县信息公开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政府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网站是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加强网站常态化监管,做好政府门户网站更新维护检查工作,形成常态机制,不定时进行检查,督促各相关单位切实将网站规范化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并切实保障网络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所以要在确保不涉密的前提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三是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目前,政府出台的许多政策专业性较强,理解起来比较困难,导致人民群众难以及时掌握政策的有效信息。2020年,华宁县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策信息能够及时传输,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附件: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华宁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华宁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9年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71 | 增1 | 27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6 | 增11 | 1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60 | 增149 | 282 |
行政强制 | 117 | 增25 | 115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1 | 增2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244 | 9165788.6元 |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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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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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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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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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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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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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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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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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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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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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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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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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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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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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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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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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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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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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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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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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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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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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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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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