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601000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相关政策的制定。
2.负责城乡统筹综合协调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交流合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推进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工作。
2.抓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
3.抓好“厕所革命”项目建设。
4.稳步推进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三年行动。
5.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六必拆”。
6.抓实柑桔产业发展。
7.抓好现代化农业基地建设。
8.抓产业技术服务工作。
9.加大对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资市场整治工作力度。
10.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1.抓好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
12.持续推进人居环境整治。
13.推进农村经济管理和农村改革。
14.贯彻中央惠农政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执法监督股(行政审批股)、计划财务与农村经济管理股、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村社会事务管理股(绿色食品办公室)、畜牧兽医渔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华宁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所属单位19个,分别是:
1.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华宁县种子管理站
3.华宁县植保植检站
4.华宁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5.华宁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华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7.华宁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8.华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9.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0.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华宁县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站
12.华宁县柑桔科学研究所
13.华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14.华宁县水产工作站
15.华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16.华宁县农业农村信息中心
17.华宁县畜牧站
18.华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19.华宁县饲草饲料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分别是:
1.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2.华宁县种子管理站
3.华宁县植保植检站
4.华宁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
5.华宁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6.华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7.华宁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
8.华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9.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10.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1.华宁县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站
12.华宁县柑桔科学研究所
13.华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14.华宁县水产工作站
15.华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
纳入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华宁县农业农村信息中心经费纳入华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核算,报表并入华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编报;华宁县畜牧站、华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华宁县饲草饲料站3家经费纳入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算,报表并入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4人(离休0人,退休1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8,173,825.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443,899.77元,占总收入的99.1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29,926.20元,占总收入的0.8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2,525,874.37元,增长93.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178,978.77元,增长93.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46,895.60元,增长90.57%。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韩贷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病虫害控制、农村社会事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88,161,487.97元。其中:基本支出24,127,543.53元,占总支出的27.37%;项目支出64,033,944.44元,占总支出的72.6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2,488,941.16元,增长93.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41,123.63元,下降7.09%;项目支出增加44,330,064.79元,增长224.9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韩贷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病虫害控制、农村社会事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127,543.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89,01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6.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8,529.10元,占基本支出的3.0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033,944.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局属各单位项目支出情况如下:华宁县农业农村局(本级)项目支出12,687,779.27元;华宁县植保植检站项目支出204,462.50元;华宁县农田建设与土壤肥料工作站项目支出11,236,809.89元;华宁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项目支出40,000.00元;华宁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项目支出226,303.28元;华宁县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工作站项目支出5,616.00元;华宁县农业技术推广站项目支出898,421.53元;华宁县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10,711,799.50元;华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支出7,867,618.00元;华宁县农机安全监理推广站项目支出9,170,179.70元;华宁县柑桔科学研究所项目支出915,494.17元;华宁县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产品加工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支出10,060,800.00元;华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支出8,660.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43,89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2%。与上年相比增加40,178,978.77元,增长88.76%,主要原因为2023年增加韩贷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2022年乡村振兴专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央基建投资项目资金、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病虫害控制、农村社会事业、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8,94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韩贷项目财政贴息专项资金238,943.7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07,607.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4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21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2,353.44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64.72元、死亡抚恤67,25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6,169.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98,153.76元、事业单位医疗900,971.9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81,935.23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108.6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056,58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5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282,241.76元、事业运行16,138,399.7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410,104.83元、病虫害控制255,300.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8,660.60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000.00元、防灾救灾254,462.50元、稳定农民收入补贴890,000.00元、农业生产发展20,637,170.00元、农村社会事业8,682,8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7,232,300.00元、农田建设11,236,809.89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10,230,000.00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493,360.1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34,5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434,593.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400.00元,决算为26,0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870.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87%,完成年初预算的3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00.00元,决算为22,15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13%,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1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4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2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870.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400.00元,决算为22,1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354.59元,下降65.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87.59元,下降6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067.00元,下降64.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成本,减少公务接待活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于县柑桔科学研究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下级单位对接工作上报材料、同级单位调研学习、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082.94元,比上年减少853.46元,下降0.36%,主要原因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单位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935.80元、邮电费1,900.00元、差旅费1,650.00元、会议费455.00元、培训费1,440.00元、公务接待费2,343.00元、劳务费211.10元、工会经费13,927.04元、福利费10,989.00元、其他交通费133,883.00元、办公设备购置13,349.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华宁县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31,808,539.77元,其中,流动资产2,140,505.72元,固定资产3,571,574.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4,629,292.89元,无形资产1,467,167.07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04,885.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22,62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84,554.69元;报废报损资产20项,账面原值93,54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0.00元;出租房屋448.15平方米,账面原值130,822.9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34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34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2400232601111
华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